索 引 号:050874419/2018-004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7-11 | 发布日期:2018-07-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照《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郑民文[2018]57号)及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相关通知要求,从2018年7月1日开始,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30元(一级重残区级补助100元,每人每月共计730元),并按时登陆低保信息系统将提标完成后的新低保数据进行复查变更。
截至目前,金光路办事处辖区内14户14人城乡低保对象的提标工作已全面完成,2018年7月份共计发放低保家庭补助金9520元。同时,为保证城乡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低保资金落实到最困难的家庭,办事处将相关办公电话对外公布,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提出异议的低保户,将迅速组织包村干部、三级网格长及村组干部进行调查核实,使惠民工程阳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