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7837439/2018-001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商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
文 号:郑商〔2018〕173号 | 成文日期:2018-07-12 | 发布日期:2018-07-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开发区、郑东新区商务局: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将于2018年11月5-10日在上海市举办。根据《河南省国际进口博览会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市组团和招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于2018年11月5-10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首届进口博览会由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作为主办单位,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相关国际机构为合作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为承办单位。展览总面积超过24万平方米,包括国家贸易投资综合展和企业商业展两个部分,其中国家贸易投资综合展主要展示相关国家贸易投资领域有关情况,只展示不成交。企业商业展主要邀请境外企业参展,分为货物贸易(设智能及高端装备、消费电子及家电、汽车、服装服饰及日用消费品、食品及农产品、医疗器械及医药保健等六大展区)和服务贸易(设新兴技术、服务外包、创新设计、文化教育、旅游服务等展区)两大板块。进口博览会期间,将举办首届“虹桥国际贸易论坛”,还将举办政策解读会、供需对接会、行业研讨会、新品发布会等一系列专业配套活动,促进参展商和采购商精准对接,扩大综合效应。
二、工作任务
进口博览会筹委会拟组织国内外采购商15万人到会采购,采购商组织的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及高端装备、消费电子及家电、汽车、服装服饰及日用消费品、食品及农产品、医疗器械及医药保健;新兴技术、服务外包、创新设计、文化教育、旅游服务等。采购商组织的重点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批发零售企业、进口贸易企业、各类交易中心、各类经销商代理商、电子商务企业、生产制造和服务企业以及终端用户;医疗、教育、科研、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机构和企业。
市商务局外贸处、服务贸易处、商贸处分别负责全市外贸进口企业、服务贸易企业、大中型超市采购商的组织工作。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要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企业需求,结合我市产业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动员各相关行业、本辖区企业和机构到会商洽、采购,确保取得实效。
三、工作安排
(一)建立工作组织体系。各县市区要明确部门和责任人员(联络员),出台工作措施,尽快启动参会筹备工作。
(二)开展采购摸底调查。要对重点企业和机构开展调查摸底,分品类、分行业、分领域筛选重点采购商名录,确定参会企业、人员、采购产品名单,组织采购单位登录进口博览会官方网站填报进口采购需求,拟定未来5年进口采购意向金额,拟定预期采购目标。
(三)组织企业参会采购。做好采购商组织工作,多方邀请、统一登记、分级审核、归口管理。积极组织重点采购企业邀请其境外合作伙伴到会参展,特别是邀请国际一流企业到会展示其最新产品和技术,为扩大成交创造条件。做好与参展商充分对接工作,达成会前成交意向。进口博览会期间,精心组织企业开展商务洽谈、采购签约,及时统计上报成交金额,着力扩大采购成交规模。
(四)按时完成工作进度。要建立工作台账,汇总相关信息,按时完成工作进度。各成员单位在7月10日前确定负责领导和联络员,7月下旬前确定拟开展的现场贸易对接、产业对接、需求发布、签约仪式等现场活动需求,8月初基本完成采购商报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进口博览会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宣传推介进口博览会展览展示情况;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统筹推进,确保进口博览会各项参会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二)强化协作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密切与进口博览会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采购商到会数量和质量,积极推动成交。
(三)强化跟踪督导,定期报告进度。各单位要加强对招商工作的跟踪落实,按照进口博览会筹委会要求,7月10日起每周报送新增意向邀请的采购商企业及机构名目,交易团秘书处汇总后上报进口博览会筹委会。
五、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要保障工作经费,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申报核销。参会采购商费用自理,交易团可协助联系宾馆住宿等。
六、联系方式
外贸处 尚志伟 郭沙莎 67182082(3)
邮箱:wmc67182083@163.com
服务贸易处 王宜娇 67185579
邮箱:zzswjfwmyc@126.com
商贸处 彭鑫 李青 67180387
邮箱:zzswj4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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