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628/2018-0011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城关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7-13 | 发布日期:2018-07-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率先垂范,树文明新风 ---城关乡学习贯彻《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7月10日,城关乡召开机关干部全体会议,集中学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党委副书记沈俊平出席了会议,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条例内容,并就条例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机关干部贯彻学习,优先垂范。在机关内部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深入了解条例内容及要求,并印发条例手册,人手一份,分部门定期开展交流促进会,以学促做,充分发挥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村(社区)干部带头,共同学习。各村(社区)要两委班子先学、党员干部齐做,通过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村委广播向群众讲解条例内容,身先力行,口口相传,让村民知条例、懂条例。
三是多渠道、多措施进行宣传。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在人流量密集区域设置宣传展台,印发条例宣传页,向群众宣传讲解条例内容;以各村(社区)为单位,增设宣传横幅,加大广播宣讲力度,开展“文明村民”评比,促进文明条例影响度;通过媒体、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网络途径推广条例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争当文明人、力创文明乡”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