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87059326/2018-00060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机构,职责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7-13 | 发布日期:2018-07-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主要职责:1、依法实施动物防疫检验监督;依法负责屠宰厂的屠宰检疫和出栏动物的产地检疫工作;负责动物产品的市场检疫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外埠动物产品及生猪市场准入的监管和执法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兽药、饲料质量监测、检验及生产企业的质量工作;负责全市畜禽产品质量的检测、检验工作。
2、根据上级畜牧兽医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我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年度计划;负责本级畜牧兽医、畜禽屠宰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办理我市各类畜牧兽医、畜禽屠宰违法案件;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