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87059326/2018-00058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机构,职责,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7-13 | 发布日期:2018-07-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有关畜牧、兽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方面的政策。
(2)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畜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和区域生产,组织畜牧业生产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和普及工作。
(3)负责制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组织实施对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负责经常性的畜禽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兽药药检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的许可和管理,组织优良种畜禽的引进、推广、示范和质量监督。
(5)负责全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的许可和质量监管工作,负责饲料行业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草场保护、草地建设及饲草、饲料资源开发和管理。
(7)负责全市畜牧业项目审定、论证和申报,负责项目落实的监管工作。
(8)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畜禽屠宰法律、法规、规章,承担我市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内设科室
下设办公室、业务科、行政服务科、畜禽屠宰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