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生鲜乳收购管理制度、责任公示牌和告知书落实张贴到位

  • 索引号:005252573/2018-000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畜牧局
  • 关键词:综合,工作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7-13
  • 发布日期:2018-07-1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全市生鲜乳收购管理制度、责任公示牌和告知书落实张贴到位


    为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秩序,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按照省畜牧局统一部署,我市从5月份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市畜牧局为全市生鲜乳收购站发放了挤奶操作规程、生鲜乳质量检测等6项制度、2项告知书、农业部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和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人公示牌2份,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工作。

    各县(市)区畜牧部门积极行动,督促全市22个生鲜乳收购站负责人在明显位置张贴生鲜乳收购站各项制度、责任公示牌和告知书,进一步落实了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站开办者和运输车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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