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章立制,打好监督基础
积极构建组织健全、职责分明、内容完整、监管有效的质量监管体系。一是成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小组,成员五人,专项负责市政项目质量监督;二是编制我区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手册(试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依法合规进行项目监督。
二、加大参建单位的监督力度
加大想质量监督管理,必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相关制度能真正得以实施。应重点加强对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尤其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程序的监督。开工前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监督交底,学习相关技术规范,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制定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规定检验指标,施工过程中,要强化对施工现场的技术监督。重点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人员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规范、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是否到位、材料和工序把关是否严格的监督。
三、不断完善市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必须严格履行各自责任,严密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在此基础上客观评价建设工程质量。针对未严格依照验收流程,且使用功能不符合设计标准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然后再重新组织验收,确保工程竣工流程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当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建设单位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备案部门需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方面的规定,认真审查备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