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8-00041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物价,价格,收费 | |
文 号:郑价审函〔2018〕20号 | 成文日期:2018-07-06 | 发布日期:2018-07-16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育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8〕8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95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8年秋季新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收费制度。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