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88/2018-0015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7-17 | 发布日期:2018-07-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高度重视乡级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在组建完市级普查机构后,全市四经普工作正逐步向基层深入推进。按照《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荥政文〔2018〕118号)和《关于印发<荥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的通知》(荥经普〔2018〕1号)要求,正式启动经济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4个乡镇、道街、1个景区委会和5个经济功能区已按照要求,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乡级领导机构组建工作,并上报成立文件,人员全面落实到位。基层普查机构的建立,为下一步方案制定、集中办公、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奠定了工作基础。基层普查机构的建立是普查取得成功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为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基层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