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80/2018-00022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7-17 | 发布日期:2018-07-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公告)
2018年第1号(总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登封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于2018年3月27日至4月26日,对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武管中心”)2015年至201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送达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武管中心和二级机构财务资料,对使用“公益金--健身器材”安装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武管中心是事业单位,担负着市全民健身活动的指导,促进武术产业和谐发展,举办群众武术交流,加强国内外武术文化交流指导,协调各武术协会工作,开辟少林武术产业国际化发展路线。市少林武术体校、市体育总会、市少林武术协会账册单独设置;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未设置并登记账册。2016年市少林武术协会、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变更为社会组织。
根据市武管中心提供的会计资料,2015年至2017年收入19662264.08元(包括体彩公益金1143675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9049264.08.14元,上级补助收入613000元;事业支出15646833.27元。
根据市少林武术体校提供的会计资料,2015年至2017年事业费收入2888610元,其他收入391803.53元,上级补助收入(武管中心拨款)1950000元;事业支出6072569.48元,上级补助支出90000元。
根据市体育总会提供的会计资料,2015年至2017年武管中心拨款1038100元,收到捐赠86500元,其他利息收入2179.84元,成本费用支出652876.50元。
根据市少林武术协会提供的会计资料,2015年至2017年收入1986421.48元;支出2301457.88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三年来市武管中心连续开展河南省传统武术锦标赛、全国武术馆校赛、参加“全国武术之乡”比赛,2015年举办体育产业评审会、2016年牵头举办第十一届国际少林武术节开幕式、2017年举办全国武术少林拳比赛、举办全民健身活动51次,在全民健身活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二级机构-少林武术协会,自2013年至2017年期间向各武校收取管理费2818500元,用于支付预算外人员工资、统筹、保险及部分费用。截止审计日,余额77935.74元。
(二)二级机构-市少林武术体校2012年至2017年收取临街房租收入589600元用于预算外人员公积金支出。
(三)审计期间对二级机构-市少林武术体校现金进行盘库,发现现金长款12859.06元。
(四)二级机构-市体育总会2016年、2017年扩大支出范围列支费用21000元
(五)市武管中心2016年列支附件不全费用26476元。
(六)二级机构-市少林武术体校2017年列支附件不全费用44075元。
(七)截止2017年底市体育总会“公益金”结余资金473903.34元。
(八)二级机构-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未设置账册。
(九)市武管中心2016年、2017年配备健身器材(55套),抽查安装使用情况发现:中岳办事处--锦园小区一套未安装到位;嵩阳办事处--嵩山村一套未安装到位;颍阳镇--安寨一套未安装到位。审计期间,嵩山村、安寨、锦园小区已安装到位。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以上问题,责令市武管中心将管理费余额77935.74元和长款资金12859.06元收回并上缴市财政,要求市武管中心加强对二级机构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要求市武管中心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执行,严禁扩大开支范围及标准、对原始凭证严格审核,不合规定不予入账;建议市武管中心督促市体育总会加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对健身器材申请单位的安装情况及时进行验收,发挥体彩“公益金”全民健身作用。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武管中心积极整改,收回资金并上缴市财政,反馈审计情况整改报告,制定审计整改措施,具体情况由市武管中心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