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34号)
2、《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发〔2017〕15号)
3、《郑州市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方案》
目的意义
到2020年,完成郑州市下达的各项能源转型指标,我市能
源业转型发展取得实效,能源企业生产更加清洁高效,社会用能更加清洁经济。
目标任务
全市煤炭年消费总量控制在560万吨以内,全面完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推进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淘汰落后煤电机组,燃煤机组容量控制在270万千瓦以内,煤电机组发电平均能耗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提升电网消纳外电能力,电力供应稳定性和可靠性明显增强。逐年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四、主要内容
包括重点任务、组织实施2个方面,现将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重点任务
1、优化煤电结构
(1)东风电厂关停行动。2019年底前关停东风电厂2×2.5万千瓦机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新华路办事处,郑煤集团
(2)实施煤电机组先进煤耗行动。全面启动煤电机组综合节能升级改造,采用通流部分改造、锅炉余热回收、生物质耦合发电、灵活性改造等技术,鼓励裕中电厂清洁高效机组改为供热机组,采用抽凝改造、背压改造、循环水余热回收等技术。XX2018年10月底前郑州裕中电厂4号103万千瓦机组抽凝改造,2019年10月底前郑州裕中电厂3号103万千瓦机组抽凝改造;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郑州裕中电厂1×32万千瓦机组背压改造和电厂循环水余热利用改造;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曲梁镇政府、郑州裕中电厂
(3)提高煤电企业燃煤质量标准。加强煤炭质量监管,提高燃煤质量标准,电厂入炉煤标准达到灰分≤32%、硫分≤0.5%、低位发热量≥4900大卡/千克。
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煤炭局,曲梁镇政府、新华路办事处
(4)加强煤电企业煤炭储运环节清洁生产。提高煤电企业煤炭火车运输比例,推广全封闭式管带运煤,推进煤炭集装箱运输,公路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车辆推广使用LNG或CNG等清洁燃料,进厂、出厂进行冲洗;厂内煤炭转运、卸煤应安装防抑尘设施,储煤场实施全封闭。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曲梁镇政府、新华路办事处
(5)提升煤电企业灰渣综合处理能力。加强灰渣装卸运环节的管理,粉煤灰运输应采用专用密闭罐车,装车使用干雾抑尘,车辆出灰场进行冲洗,卸灰应采用负压吸尘;炉渣应调湿处理,炉渣和石膏运输车加盖篷布,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运输。到2020年,灰渣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曲梁镇政府、新华路办事处
2、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
(6)着力推动煤炭产业转型。严格控制煤炭产能,推进煤炭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大力发展安全高效产能,实现煤炭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统筹协调矿井关闭退出工作,完成省下达我市煤矿关闭退出任务。到2020年,煤炭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左右。
牵头单位:市煤炭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快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
(7)推进我市集中供热热网改造工程建设。利用裕中电厂供热改造后的热能,积极发展集中供热。2018年10月底前,实现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拆改工程,完成裕中电厂至新密城区热力管网及城区热力管网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中原环保新密热力公司、郑州裕中电厂
(8)推进“双替代”工程。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和“整县整乡整村”的推进原则,实施“双替代”改造。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地区,优先采用天然气供暖;在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地区,大力发展热泵、蓄热电锅炉、发热电缆等电采暖方式供暖。2018年10月底前,在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全市“双替代”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新密港华燃气公司、新密中裕燃气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9)推进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在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公用建筑领域条件具备的区域,结合电负荷及冷、热负荷需求,研究规划布局区域分布式能源系统,大力推进“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力争2019年12月底前我市妇幼保健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成投产。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新密港华燃气公司、新密中裕燃气公司
(10)推进热泵技术供暖。积极开发浅层地热能供暖,推广地埋管地源热泵技术,鼓励在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等区域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提高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热能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4、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
(11)积极开发太阳能资源。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厂、机场航站楼、大型体育馆等公共建筑,以及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屋顶等资源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技术。探索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新模式,加快推进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结合屋顶整治工程,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2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新增1万千瓦。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12)有序开发利用风资源。加强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风力发电项目建设。2018年建成新密尖山风景区4.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13)加快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推进大型畜禽养殖场、垃圾填埋场、污水废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沼气发电工程建设;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资源能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畜牧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14)稳步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推进全市地热资源潜力勘查与评价,摸清资源底数,将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范围,统一规划,有序开发,结合地热能资源分布,重点推进浅层地热能,在条件具备的区域,推广地埋管热泵技术。以“取热不取水,采灌平衡,以灌定采”为原则,探索中深层地热供暖。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5、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15)增强外电消纳能力。加快我市220千伏密北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曲梁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等主网工程项目建设,推动新密电网主网架跨越升级,提升电网外电引入能力,提升电网与周边供电区域互济能力,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16)加快推进城乡配电网协调发展。完善电网结构,推进标准配置,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消除城乡配电网薄弱环节,提高供电质量,推进城乡协同发展,满足城乡用电需求。到2020年,县域户均配变容量突破2.5千伏安。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17)加强煤电机组关停后电力保障。结合郑政文〔2018〕91号文件要求,电力部门制定煤电机组关停后电力保障方案,提前谋划关停煤电机组承担供电区内的电力保障。2018年6月底前完成煤电机组关停后电力保障方案,确保电力平稳供应。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新华路办事处
(18)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共服务领域等停车场加快布局充电基础设施,为电动汽车充电提供便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9)强化气源保障。加大上游气源企业协调力度,增加我市用气指标,扩大天然气引入规模。加快配套天然气管网建设,做好天然气配套供应设施线路走廊和站址用地规划。到2020年,全市天然气用气量达到2.21亿立方米。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新密港华燃气公司、新密中裕燃气公司
(20)提高城镇燃气稳定供应能力。积极推进天然气管道向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重点乡镇、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完善城镇天然气输配管网,提高城镇管网覆盖率;加快储气设施建设,编制燃气应急预案,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居民炊事、集中供热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用气等民生用气需求,确保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到2020年,天然气管网乡镇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城燃企业储气能力达到1.5亿立方米。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新密港华燃气公司、新密中裕燃气公司
6、持续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21)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支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有序放开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完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到2020年,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有序放开(按照郑州拟定时间节点执行),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基本建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二)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信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农委、供电公司、XX热力公司、各燃气公司等单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推进全市能源转型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动全市能源转型发展。
2、强化政策支持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能源转型发展重点任务,强化财税、价格、人员安置、土地、水利、环保等政策支持。落实省关停机组容量指标、电量补偿办法,按照拆除燃煤锅炉容量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盘活关停企业土地资源,帮扶企业做好人员安置工作。明确地热能开发利用的管理权限,支持地热供暖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范围。拓宽投融资渠道,统筹利用现有相关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能源转型发展相关领域,推广运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3、压实工作责任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指导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转型发展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能源转型发展负责,编制完成相关事项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4、推动工作落实。
建立督导检查机制,根据转型发展目标任务,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跟踪协调,及时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适用范围
市直相关单位,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
适用标准
无
七、期限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新旧政策差异
之前未制订过新密市推进能源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等类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