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80/2018-000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7-19 | 发布日期:2018-07-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期,登封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行为,推动投资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投资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制定了《乡镇区办政府投资项目结算造价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的意见》。
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区办政府投资项目结算造价等审计的必要性,可操作性;购买社会服务的公正合法性、真实有效性;准确定位审计职责权限约束性和依法监督严肃性;统筹地方政府交办中心任务和合理规避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需求。
通过投资审计定位、制度机制完善,切实保障了投资审计提高质量和效率、防范风险,提升职责独立性。(登封市审计局 杨丙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