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检查郑州兰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索引号:005253787/2018-0047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7-19
  • 发布日期:2018-07-1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局检查郑州兰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7月17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邹庆明带领工作人员对郑州兰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该公司负责人关于创业、发展、生产、销售、研发以及生产质量管理情况的汇报;随后,对该公司的仓库、制水、生产车间、检验室、研发部等进行现场查看。

    邹庆明对该公司加大投入,重视产品研发,进行制水系统、洁净车间升级改造,加强生产质量管理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同时要求,企业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是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标准,严要求,保证生产安全;二是要对监督检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举一反三,确保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三是要加强医疗器械法规学习,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生产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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