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欣盛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石粉废料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160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7-23发布日期:2018-07-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欣盛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石粉废料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6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欣盛建材有限公司

年处理10万吨石粉废料综合利用项目

登封市宣化镇蔡沟村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总投资13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生活用房等,总建筑面积3040m²;主要生产设备为螺旋输送机2台、洗砂机2台、皮带输送机2台、铲车1辆、板框压滤机1台、循环水罐6个、计量称斗1台;工艺流程:石粉废料—给料—洗砂—成品。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汽车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洗砂废水经沉淀水罐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上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装卸粉尘通过车间全封闭以及原料库喷淋措施后,粉尘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进出口和厂区到主要交通干道之间的道路进行平整和硬化处理,并对道路及时进行洒水处理,能够有效减少道路运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底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底泥采用板框压滤机压滤后,在厂区内收集、暂存,用于周边矿山与民采坑的生态修复,土地复垦。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审理区(452470)



附件
  • 登封欣盛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石粉废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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