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5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7-25 | 发布日期:2018-07-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7-26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应急清淤项目监理单位入围已由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郑东新区生态水系河道规划总长度约108km,水域面积约16 km2,包括“五湖十河五渠”(龙湖、如意湖、龙子湖、象湖、莲湖、昆丽河、如意河、金水河、熊耳河、七里河、魏河、贾鲁河、潮河、石沟、徐北沟、东风渠、杨桥干渠、新城明渠、龙城渠、永盛渠),目前已建成或治理河湖水域面积达14km2。
2.2 招标范围:雨后重点部位清淤、东区应急清淤及急难险重工作。清淤产生的淤泥需外运进行处置。
本监理项目是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的监理服务,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和保修期
2.5质量监控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 入围单位:2家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项目总监要求
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监理项目;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2017年7月份以来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3 业绩要求
3.3.1 企业业绩
近五年来(合同签订时间在2013年7月1日以来,下同)承担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金额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其中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3.2 拟派项目总监业绩
近五年来(合同签订时间在2013年7月1日以来,下同)承担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金额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其中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4 其他要求
3.4.1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为准,须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总监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4.2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4.4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此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3.4.5 投标人在郑州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监理技术人员,可随时满足应急需要。
3.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18时0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295/67188297;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招标文件上传后,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凭CA锁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8.1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力,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 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袁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电子信箱:26028939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