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0874419/2018-0049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7-25 | 发布日期:2018-07-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近日,金光路办事处安监办在继高温天气建筑工地安全用电检查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辖区建筑工地,严查液化气罐安全隐患。
此次检查中,检查人员重点对工地食堂液化气罐身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以及厂家名、液化气罐使用期限等进行了详细地检查,极力从严从细把好“安全关”。检查发现,个别建筑工地食堂违规使用液化气罐,未使用防护装置,并且有的罐体已过使用年限,胶管连接罐体及灶具处未加装固封铁圈、胶管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相关负责人及时更换罐体、胶管,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发生。
同时提醒建筑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液化气爆炸事故的发生大多与液化气罐使用不当有关,万一管道漏气或阀门未关严,液化气向室内扩散,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数值时,一旦遇到明火、静电,就会发生爆燃,对人财物造成严重危害。时值高温天气,一定要正确使用,不断加强日常的维护与检查,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