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残疾鉴定程序 加强残疾鉴定管理

索 引 号:005295290/2018-0000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残疾人联合会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7-26发布日期:2018-07-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完善残疾鉴定程序 加强残疾鉴定管理

为更好的服务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7月25日中牟县区域内的残疾鉴定在中牟县鉴定级构(中牟县二院)进行(每月评残时间为25一30日,节假日除外)。

为了进一步加强残疾鉴定管理工作,残联将对残疾人鉴定实行以下措施。1、一表双签的制度,在残疾鉴定中必须有两名鉴定医生共同评定残疾等级并且经这2名鉴定医生签字后方可有效。2、对在现场行动困难的重度残疾人的评定,必须有评残委员会的具体责任人和鉴定医生共同目测鉴定,并经2名鉴定医生签字后方可生效。3、为了更好的服务出行困难的残疾人,评残委员会规定,每月集中鉴定结束后有残联协同二院的鉴定医生2名到各乡镇对出门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上门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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