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交通运输局中牟县豫兴大道(万三路-S223)新建工程

索 引 号:416211581/2018-00429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7-26发布日期:2018-07-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中牟县豫兴大道(万三路-S223)新建工程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中牟县豫兴大道(万三路-S223)新建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公示期为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措施


中牟县豫兴大道(万三路-S223)新建工程

中牟县北部、规划中心城区内、起于刘集镇南王庄村、至于大孟镇杨庄村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东西向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10.107km,西起万三路,东至S223,总投资108328万元,占地面积505346㎡,设计红线宽度50m(4m人行道 5m非机动车道 2.5m机非分隔带 11m机动车道 5m中间分隔带 11m机动车道 2.5m机非分隔带 5m非机动车道 4m人行道),车速50km/h。项目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讯、燃气)等。施工期约21个月。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降尘;废气:通过对施工现场设置边界围挡、围挡上方设置间歇式洒水喷头进行雾化喷淋、合理设置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配备高压水枪冲洗车辆、物料加强覆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影响;噪声:施工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降低噪声排放;固废:建筑垃圾按要求清运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局窗口451450


附件
  • 正文-中牟县豫兴大道(万三路-S223) 新建工程.pdf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