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2018年廉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49/2018-0015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市政府2018年,廉政工作要点
文    号:登政文〔2018〕70号成文日期:2018-07-17发布日期:2018-07-2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2018年廉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府2018年廉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17日        


市政府2018年廉政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郑州市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五四”工作总格局,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建设廉洁政府目标,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整治力度,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为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1.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各乡镇(区、办)及市政府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坚持廉洁自律,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强化思想保证、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部门

2. 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各乡镇(区、办)及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中央、省、郑州市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部门

3. 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中央、省、郑州市及我市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针对重大改革、重点项目、重要资金安排、重要民生事项进行常态督查,切实排查、解决精准扶贫、教育医疗、项目建设、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4.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政府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暴力恐怖活动。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

(二)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5. 规范非网挂类国土资源项目交易。按照“管办分离”、建设廉洁政府、从源头预防腐败的要求,强化工作协同配合,尽快实现非网挂类(工业用地)国土资源项目统一进场交易。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

6. 推进全省公共资源在线监管平台全覆盖。督促各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加强事前事中监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外无项目、平台之外无资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机制,加快健全投诉处理协办联办制度,对投诉及时处理、限时办结,有效遏制和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实施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规定,构建在线监管全覆盖的新格局,实现交易全程电子化,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竞买)保证金的统一代收代退工作,严肃查处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预防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腐败现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完善投资项目监管服务。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专家库,全面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制度。做好《郑州市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工作,构建更加系统规范、合理快捷的项目审批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行政服务中心

(三)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10. 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健全完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继续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减轻企业发展负担。加强非税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扎实做好环保税、水资源税征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11. 严格规范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各类一般性支出增长,确保“三公”经费总体只减不增。定期清理各类结转结余资金,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建立支出进度与部门预算挂钩机制,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2. 健全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好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滚动编制工作,加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引,切实提高年度预算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3.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定期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

14. 推进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以及有关开支标准,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5. 全面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落实郑州市关于县(市、区)直接支付电子化改革任务。继续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构建规范透明的支付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6.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融资公司改革,积极开发利用资本市场,持续提升投融资能力。加大PPP项目规范推进力度,加强PPP项目绩效考核等后期运营管理。推进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建立健全基金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基金规范管理。深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落实债务管理政绩考核制度,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化解。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级各投融资平台公司

17. 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强预算监督检查,认真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财政运行监控体系,保障预算执行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透明,特别要用好扶贫、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公共资金。加快预算公开制度化、机制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

18. 提高市管企业战略发展站位。优化布局结构,引导市管企业制定完善发展规划,推动国有资本向能够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集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运营效益。

责任单位:市国资办

19. 组织市管企业编制发展规划。引导市管企业严格按照投资计划编制、论证、决策、执行、调整等程序,科学制定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优先保证对我市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重大投资项目投入,加快实施对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影响的投资项目。

责任单位:市国资办

20. 建立完善市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指导市管企业建立发布自身投资负面清单,健全完善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计划管理制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制度,严格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全程全面监管,强化风险管控。开展一次投资管理制度情况检查,督促市管企业规范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责任单位:市国资办

21. 强化企业投资事项监管。重点关注投资计划与企业发展战略和三年滚动规划是否衔接、实际投资项目与投资计划是否符合,严格审核市管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企业投资报批流程。

责任单位:市国资办

22. 加强产权转让监管。对市管企业制定的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备案,加强对制度建立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进场交易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处置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国资办

(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23. 深化投资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阶段和审批时序,简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压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至120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

24.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国家要求企业开办时间8.5天基础上,针对企业设立登记、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刻制公章和办理社保登记进一步压缩时限至6.5天以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纵深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积极推进“证照分离”“证照联办”试点改革工作,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编办、行政服务中心

25. 持续推进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改革。建立统一的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所有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在系统运行,全程留痕、在线监察,力争实现“一套材料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办理、集成优质服务、全流程3至5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结”,同步推进水电气暖联动过户。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房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住建局、农委、林业局、行政服务中心

26. 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全面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推动各部门各类非涉密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推动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深度融合,让数据“多跑路”,部门“协同办”,群众“少跑腿”,在“一网通办”前提下,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社管办

27.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做实公共服务标准化。抓好“减证便民”措施落实,持续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强化咨询辅导,创新服务方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全面推行“一口受理”机制,实现“进一扇门、取一个号、跑一个窗、办所有事”。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28. 加快推进涉审中介市场化改革。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探索“网上中介超市”模式,着力消除行业垄断;探索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完善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中介服务行为监管。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物价局)、社管办、财政局、民政局

29. 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待国家发布负面清单后,按实施要求进行规范,并在全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同时,持续规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30. 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信息公开。持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发改委、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细化任务,狠抓落实

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廉政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结合工作职能,主动认领、梳理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时间节点,做到责任明晰、任务具体、履责有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

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问责情况通报制度,对政策执行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庸政懒政怠政或者乱作为的严肃问责,典型问题公开通报,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推动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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