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8-006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领导活动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领导,领导活动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7-26 | 发布日期:2018-07-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东新区开展易制毒药品类经营企业
专项督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和“6.28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7月9日至7月24日,郑东新区禁毒办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办事处综治办、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由禁毒办邬蒙主任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豪主任带队,深入辖区内易制毒药品类经营企业进行摸底排查。
本次督查共抽查了辖区内30家易制毒药品类经营企业,主要检查易制毒药品类经营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在岗情况、麻黄碱药品类专柜设置情况、易制毒药品类购销台账等。检查中,督查组工作人员认真询问了易制毒药品、含麻黄碱成分药品的购进、管理及销售登记情况,并仔细查看了购销记录、处方等相关资料。现场清点含麻黄碱药品库存数量、销售数量及电脑台账,并要求药店负责人及营业员在销售易制毒药品、含麻黄碱成分药品时,必须登记药品名称、批号、购买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后方可销售。
督查过程中发现个别经营企业存在购销记录不全、处方不全和含麻黄碱类药品未放置在专柜等情况。对此督查组工作人员强调经营企业应严格落实易制毒药品类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严格管理。最后,督查组对经营企业相关负责人在易制毒药品类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购销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三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如发现大批量购买易制毒类药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告知经营企业负责人要对含有麻黄碱成分的药品(例复方甘草片、复方伪麻黄碱缓释胶囊、小儿化痰止咳颗粒等)的销量进行严格的控制和详细的登记,全力配合禁毒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不给吸毒人员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