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关于汽车产业集聚区牟风路、清河路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牟风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索 引 号:005294984/2018-00082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关 键 词:审计
文    号:牟审投报〔2018〕63号成文日期:2018-07-30发布日期:2018-07-30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审计局关于汽车产业集聚区牟风路、清河路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牟风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自2018年4月19日至6月24日,对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建设的汽车产业集聚区牟风路、清河路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牟风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汽车产业集聚区牟风路、清河路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牟风路建设工程)位于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内,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供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照明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牟发改资〔2017〕124号文。

该项目由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盛鼎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款:6118708.17元。送审结算金额:6441544.62元,其中:合同内送审6118708.17元,变更签证322836.45元(主要为:沥青熟料及水稳碎石运输增加部分96088.74元;人材机调整226747.71元)。实际开工日期:2016年3月20日,实际竣工日期:2016年11月10日。

建设单位: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设计单位:中治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盛鼎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汽车产业集聚区牟风路、清河路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牟风路建设工程)结算价为5885445.41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德汇基字〔2018〕第034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汽车产业集聚区牟风路、清河路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牟风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556099.21元。

经审计,汽车产业集聚区牟风路、清河路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牟风路建设工程)送审结算价6441544.62元,审定5885445.41元,审减556099.21元。

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年版)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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