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700079X/2018-0017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京城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7-30 | 发布日期:2018-07-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什么要治理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
近年来,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无序发展、数量庞大,无牌无证、非法载人、抢占车道等违法现象随处可见,非法营运、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堵塞交通、引发交通事故等问题突出。一些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车主交通安全意识差,抗风险能力低,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赔偿资金很难到位,乘坐人和第三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更有甚者肇事逃逸,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客运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成为影响交通安全的“公害”,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目前,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是形势所需、民心所向,意义深远、势在必行。7月17日,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管理工作的通告》,决定从通告下发之日(2018年7月17日)开始,对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开展专项交通综合整治行动。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做到:(一)不购买、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营运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二)家中自用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用于非法营运;(三)倡导居民和学生乘坐公交出行;(四)不乱停乱放车辆。
依法整治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是整顿交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思想认识,从自身做起,积极支持集中整治活动,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