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新郑市具茨山驮窑村的脱贫户赵全德车祸受伤,保险公司赔付他3000多元,加上医疗保险,老人没花钱就治好了伤。
今年以来,为防止贫困户因意外事件返贫,新郑市争取财政资金123万元,结合群众意愿,为全市贫困群众购买人身意外险、住房综合险和养殖种植险,目前已赔付36起14.57万元,正在受理2起,预计赔付14万元。
此外,新郑市由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每人购买医疗保险,贫困群众所有住院总费用补偿比例在95%以上,乡镇级医院报销比例达100%。同时,该市还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就诊,实行“七免一减”,累计计减免费用38.49万元。(郑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