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87059326/2018-00070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动物防疫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畜牧业,畜牧 | |
文 号:登牧字〔2018〕86号 | 成文日期:2018-07-30 | 发布日期:2018-07-3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区、办事处)畜牧兽医站: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及时消除疫情隐患,保障我市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市畜牧中心决定从7月底至8月底,在全市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消毒灭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今年以来,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重大动物疫情仍时有发生,口蹄疫、禽流感等病毒在我市也存在一定的污染面,严重威胁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当前,利用高温季节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大规模消毒灭源工作,有利于消灭疫病病原,消除疫情隐患。为此,各乡(镇、区、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毒灭源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开展消毒灭源工作。
二、抓好落实,快速推进
各乡(镇、区、办事处)要积极宣传引导,切实增强散养户、养殖场(户)和相关企业的消毒灭源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工作方案和消毒计划,严格落实消毒措施,确保消毒成效。重点要对辖区内带贫扶贫涉牧企业、涉牧贫困户、规模养殖场(包括养殖专业户)、屠宰加工场(点)等重点场所开展查源灭源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消毒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各乡(镇、区、办事处)要切实把查源灭源工作作为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点工作,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增加投入,扎实开展查源灭源活动。同时要加强管理,严密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消毒灭源档案,完善消毒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报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四、严格实施,及时反馈
此次市畜牧中心下拨2.43吨消毒药品,各乡(镇、区、办事处)要切实管好、用好,不得截留、挪用,要确保实际效果。消毒灭源期间,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查源和消毒灭源工作情况在8月底前报市畜牧中心。
附件:全市消毒药品分配表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全市消毒药品分配表
乡镇(区办) | 规格及数量 | |
大冶 | 15瓶×1000ml/件,12件 | |
大金店 | 15瓶×1000ml/件,12件 | |
颍阳 | 15瓶×1000ml/件,12件 | |
君召 | 15瓶×1000ml/件,12件 | |
石道 | 15瓶×1000ml/件,12件 | |
告成 | 15瓶×1000ml/件,12件 | |
唐庄 | 15瓶×1000ml/件,12件 | |
卢店 | 15瓶×1000ml/件,12件 | |
东华 | 15瓶×1000ml/件,12件 | |
徐庄 | 15瓶×1000ml/件,12件 | |
宣化 | 15瓶×1000ml/件,12件 | |
白坪 | 15瓶×1000ml/件,5件 | |
阳城 | 15瓶×1000ml/件,5件 | |
送表 | 15瓶×1000ml/件,5件 | |
中岳办 | 15瓶×1000ml/件,5件 | |
嵩阳办 | 15瓶×1000ml/件,5件 | |
少林办 | 15瓶×1000ml/件,5件 | |
合计 | 162件(2.43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