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重点场所消毒灭源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587059326/2018-00070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动物防疫
发布机构: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关 键 词:畜牧业,畜牧
文    号:登牧字〔2018〕86号成文日期:2018-07-30发布日期:2018-07-3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重点场所消毒灭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事处)畜牧兽医站: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及时消除疫情隐患,保障我市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市畜牧中心决定从7月底至8月底,在全市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消毒灭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今年以来,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重大动物疫情仍时有发生,口蹄疫、禽流感等病毒在我市也存在一定的污染面,严重威胁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当前,利用高温季节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大规模消毒灭源工作,有利于消灭疫病病原,消除疫情隐患。为此,各乡(镇、区、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毒灭源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开展消毒灭源工作。

二、抓好落实,快速推进

各乡(镇、区、办事处)要积极宣传引导,切实增强散养户、养殖场(户)和相关企业的消毒灭源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工作方案和消毒计划,严格落实消毒措施,确保消毒成效。重点要对辖区内带贫扶贫涉牧企业、涉牧贫困户、规模养殖场(包括养殖专业户)、屠宰加工场(点)等重点场所开展查源灭源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消毒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各乡(镇、区、办事处)要切实把查源灭源工作作为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点工作,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增加投入,扎实开展查源灭源活动。同时要加强管理,严密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消毒灭源档案,完善消毒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报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四、严格实施,及时反馈

此次市畜牧中心下拨2.43吨消毒药品,各乡(镇、区、办事处)要切实管好、用好,不得截留、挪用,要确保实际效果。消毒灭源期间,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查源和消毒灭源工作情况在8月底前报市畜牧中心。

附件:全市消毒药品分配表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全市消毒药品分配表

乡镇(区办)

规格及数量


大冶

15瓶×1000ml/件,12件


大金店

15瓶×1000ml/件,12件


颍阳

15瓶×1000ml/件,12件


君召

15瓶×1000ml/件,12件


石道

15瓶×1000ml/件,12件


告成

15瓶×1000ml/件,12件


唐庄

15瓶×1000ml/件,12件


卢店

15瓶×1000ml/件,12件


东华

15瓶×1000ml/件,12件


徐庄

15瓶×1000ml/件,12件


宣化

15瓶×1000ml/件,12件


白坪

15瓶×1000ml/件,5件


阳城

15瓶×1000ml/件,5件


送表

15瓶×1000ml/件,5件


中岳办

15瓶×1000ml/件,5件


嵩阳办

15瓶×1000ml/件,5件


少林办

15瓶×1000ml/件,5件


合计

162件(2.4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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