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80420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3066/2018-000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提案,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文号:郑中工质函[2018]5号
  • 成文日期:2018-07-19
  • 发布日期:2018-07-31
  • 体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区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804200号提案的答复

    签发人:张龙斌

    办理结果:B

    徐永祥、戴继泳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保健品宣传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对保健品宣传监管方面的关注,你们的提案是对我们执法部门的鞭策,对维护保健品市场秩序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于保健品虚假宣传问题正如你们所关注的那样,历年来也是我区工商质监局关注的重点。2015年新《广告法》出台后,每年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都将保健品广告做为重点内容开展整治工作,2016年11月,我区工商质监局根据郑州市工商局《关于加大对保健品广告监管力度的通知》,在全区开展了保健品广告专项整治活动; 2017年6月,根据中消协《关于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的通知》,我区工商质监局在全区开展了保健品广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规范辖区保健品广告经营秩序。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保健品广告宣传秩序仍没有得到根本好转。2018年4月,在接到您的“加强辖区保健品宣传监管的提案”后,我区工商质监局极为重视,结合工商质监部门的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整治活动。我区工商质监局首先设计制作了1000份《医疗、保健品广告发布指南》宣传折页、500份《防范消费陷阱 科学理性消费》宣传海报在全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工商质监所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对各自辖区的保健品、健身器材、电子产品销售及体验店逐户排查,建立了台账,共排查涉及此类经营户70余户。2018年7月19日,我区工商质监局召开了中原区保健品销售体验店广告宣传行为行政约谈会,辖区70余家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了约谈、签订了承诺书。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并要求全区的保健品、健身器材、电子产品经营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自己的广告宣传行为,文明诚信经营;同时也要求我区工商质监局各所及稽查大队加强保健品广告宣传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该曝光的要坚决曝光。

           下一步,我区工商质监局将加强对保健品、健身器材、电子产品销售体验店的监管,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监测,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同时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理性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以上答复你们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感谢你们对我区工商质监局在保健品广告宣传监管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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