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074/2018-001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经普办〔2018〕1号 | 成文日期:2018-08-01 | 发布日期:2018-08-0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经普办〔2018〕1号
郑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跃华指示和市委常委、副市长谷保中在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全力做好郑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郑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郑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018年8月1日
附件:
郑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18〕109号)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科学、高效地组织实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特制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统计局
承担郑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普查方案;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
市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参与制定经济普查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市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
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事项;参与单位清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司法局
参与研究制定单位清查办法和普查方案;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资料和其他有关业务资料;参与单位清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相关职能职责发文安排布置并督导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协助查找单位和反馈查找信息;充分利用部门监管平台,对普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参与普查数据的审核评估和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和协调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负责和协调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的事项;按照相关职责发文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资料和其他有关业务资料;按照相关职责发文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
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城建委、市卫计委、市交通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办、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市航空枢纽办、市物流与口岸办
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和个体经营户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名录资料;提供分单位的主要业务量统计数据和指标解释;按照相关职责发文布置或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