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8918/2018-0008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黄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砂资源 | |
| 文 号:黄政〔2018〕100号 | 成文日期:2018-08-02 | 发布日期:2018-08-02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严厉打击我镇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现象,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全面遏制非法挖沙取土造成的扬尘污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坚持以查为先、惩教结合、惩教并重,有序推进我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实现扬尘污染的有效控制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工作,对我镇辖区内存在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全部处置到位,不留死角,并恢复被破坏土地原貌,达到复耕复绿条件。建立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广泛宣传,全面动员(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日)
成立黄店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具体要求。成立宣传组开辟专栏宣传相关政策,镇督查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行政村要通过广播、张贴公告、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解读、阐释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为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6日)
各行政村负责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对是否涉及黑恶势力和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保护伞”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建立工作台帐,并将结果上报黄店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拳出击,集中处置(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6日)
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结果,视情节轻重,向黄店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对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涉及的黑恶势力和黑恶势力“保护伞”进行立案侦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派出所对查处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的案件及时向县检察院、法院递交报送,对违法案件及时受理、及时审理、及时判决。各行政村负责整改挖沙取土破坏的现场,恢复土地原貌,达到复耕复绿条件。
四、责任分工
黄店国土资源所负责联系县国土资源局对耕地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县林业局、水利局对林地、河渠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镇环保攻坚办负责联系县环保局对沙土堆放点、拌合点进行立案查处。
镇派出所负责对黄店国土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环保攻坚办所报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的行为及时受理、立案查处。
各行政村负责辖区内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及报案,恢复挖沙取土现场的土地原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政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成立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行政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村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联合协作机制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黄店派出所、黄店国土资源所、镇规建办、镇环保攻坚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巡防队等及各行政村各负其责的联合协作机制。抽调镇派出所、黄店国土资源所、镇规建办、镇环保攻坚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巡防队等站所人员组成巡查组,各行政村、各站所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对发现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并及时处置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
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实行日报制,各行政村每天17:00之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以纸质版(村负责人、包村干部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送镇主要领导审查后,报县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纪委、镇督查办要对各行政村、各站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宣传不到位,检查不详实,查处、配合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少报、漏报、迟报等及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实施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并纳入绩效考核。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巡查常态化。各行政村及巡查组,要加强动态巡查力度,使巡查常态化,对发现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二是立案查处常态化。镇派出所设立举报电话,对于巡查发现及群众举报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立即开展立案侦查,从重处理,坚决遏制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现象。
附件:黄店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黄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日
黄店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袁瑞霞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丁雪冰 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崔志涛 镇人大主席
周家亮 镇纪委书记
范忠祥 镇常务副镇长
李彦伟 镇武装部长
马庆丽 镇副镇长
田恒涛 镇统战员
高瑞刚 镇工会主席
刘艳科 镇司法所长
赵增立 镇派出所长
成 员:贺 翠 党政办主任
陈峰剑 黄店国土资源所长
魏金鹏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卢鹏辉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彦军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丁亚坤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潘丽霞 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杨献荣 镇财政所长
陈喜民 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 镭 镇环保攻坚办主任
朱建民 黄店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张 利 黄店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赵宏伟 黄店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黄店国土资源所,刘艳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店国土资源所长陈峰剑任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人:张利 联系电话:13949119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