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303/2018-001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万滩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万政〔2018〕96号 | 成文日期:2018-08-01 | 发布日期:2018-08-0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站所(办),各有关单位:
《万滩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万滩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日
万滩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我镇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现象,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全面遏制非法挖沙取土造成的扬尘污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坚持以查为先、惩教结合、惩教并重,有序推进全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实现扬尘污染的有效控制和持续改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工作,对镇域内存在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全部处置到位,不留死角,并恢复被破坏土地原貌,达到复耕复绿条件。建立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广泛宣传,全面动员(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日)
成立万滩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具体要求。各行政村要通过广播、张贴公告、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解读、阐释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为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2018年8月4至2018年8月6日)
各行政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对是否涉及黑恶势力和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保护伞”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建立工作台账,并将结果上报万滩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拳出击,集中处置(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6日)
各行政村根据汇总结果,视情节轻重,向镇派出所报案,由镇派出所对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涉及的黑恶势力和黑恶势力“保护伞”进行立案侦查,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交县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各行政村负责整改挖沙取土破坏的现场,恢复土地原貌,达到复耕复绿条件。
四、责任分工
镇国土、规建办和农办等部门负责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及报案;镇派出所负责对镇国土所的报案及时受理、立案查处,并移交县司法部门进行处理;镇农办负责对破坏的土地进行监管;镇规建办和大气办要积极配合。各行政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及报案,恢复挖沙取土现场的土地原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政村,各站所(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成立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镇主管此项工作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联合协作机制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镇派出所、国土所、农办、规建办等单位及各行政村各负其责的联合协作机制。对发现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各单位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并及时处置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
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实行日报制,各行政村每天16:00之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以纸质版的形式报至万滩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送镇主要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镇政府督查室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宣传不到位,核查不详实,查处、配合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少报、漏报、迟报等及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实施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巡查常态化。各行政村及国土所,要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将巡查常态化,对发现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二是立案查处常态化。镇公安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对于巡查发现及群众举报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立即开展立案侦查,从重处理,坚决遏制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现象。
附件:1.万滩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万滩镇各行政村非法挖沙取土破坏耕地情况排查表
附件1:
万滩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冯 凯 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副组长:李东方 派出所所长
刘国力 国土资源所所长
牛玉松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衡小杰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石景坤 党政办主任
马领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书芳 民政所所长
李志强 协税办主任、人大办主任
李建国 司法所常务副所长
王刘奇 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社勤 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发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芦玉民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白晓艳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鲁 娜 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金 凯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刘国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唐慧彬 联系电话:1513895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