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69/2018-000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 | |
文 号:宣政〔2018〕94号 | 成文日期:2018-07-31 | 发布日期:2018-08-03 |
体 裁:批复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宣化镇治举养殖场:
我镇收到你关于拟在宣化镇寺沟村3组占用土地5.92亩用于建设养殖场的申请后,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养殖场设施农用地项目的建设方案,用地补偿土地复垦、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面进行审查。经审查,治举养殖场提供的建设方案切实可行,生产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指标符合条件,用地补偿、土地复垦、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符合条件,建设项目符合村镇规划。同意该养殖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宣化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