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郑州市汽车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汽车产业的促进作用和导向作用,切实推进郑州市汽车工业项目建设,根据《郑州市财政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双创增动力十六条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文〔2015〕187号)和《关于支持郑州市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郑政〔2013〕5号)文件精神,近期将开展2017年度郑州市汽车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我区的汽车工业企业,根据2017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产生的奖补事项。  (二)整车及改装车企业应具备工信部颁发的整车、专用车及新能源整车生产资质,主要产品需获得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  (三)零部件生产企业一般应获得配套行业ISO/TS16949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资质。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新品上市专项扶持资金      1.对乘用车生产企业新品上市第一年销售奖励。      2.对商用车生产企业新品上市第一年销售奖励。      3.新品上市第二年,相对上年度销量的增长部分奖励。  (二)鼓励建立本地配套体系补助资金      1.对本地采购配套补贴。      2.鼓励整车企业引入关键零部件企业补贴。      3.鼓励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补贴(以2016年为基数奖补)。  (三)支持汽车整车出口研发补贴    支持本地整车制造企业技术创新,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对于我市整车出口企业,按照出口总额的6‰给予研发补贴。(注:补贴标准以1美元补贴6‰人民币)  (四)汽车产业化项目补贴资金    针对汽车工业关键技术、集成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由县(市、区)推荐,评选出部分2年内可实现产业化的重点研发项目,给予适当补贴,单一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300万元。(分整车、专用车、攻坚零部件产业化三类项目)三、申报材料  (一)经营单位补贴扶持资金申请报告;  (二)郑州市汽车产业补贴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  (三)企业生产经营资质证明(生产资质、相关认证、营业执照等);  (四)申请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的证明材料(产品公告、审计报告、配套协议及采购发票、产业化项目需提供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项目可研报告)。四、申报程序整车企业直报郑州市工信委及市财政局。其他经营单位请于8月20日18:00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七份)分别报送至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六份)和财政局(1份)。请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和各种附件。要求材料齐全、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联 系 人:韩君慰(创新发展局) 0371-67991116                    尚威  (财政局)      0371-67986589地    址:管委会南二楼创新发展局西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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