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示

  • 索引号:00525232X/2018-000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键词:收费,目录,清单,公示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8-01
  • 发布日期:2018-08-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示

    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

    定价部门

    收费文件

    备注

    1

    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

    电网

    省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发改经体[2015]2752号附件6,省发改委豫发改价管[2005]40号、41号


    2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和临时接电费用

    电网

    省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2279号,省发改委豫发改办[2004]97号,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计价格[2000]744号


    3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

    电网等

    市、直管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1668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管[2014]1342号,市物价局郑价商函〔2014〕1号


    4

    司法鉴定收费

    司法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省政府豫政[2008]52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14]1357号附件


    5

    律师服务收费

    司法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04]1363号、豫发改收费[2015]157号

    范围为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

    6

    公证服务收费

    司法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3]1494号附件,省政府豫政[2008]52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13]1345号


    7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住建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等

    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局计价格[2002]872号,省政府豫政[2015]39号,省计委、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豫计收费[2002]1394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市物价局、城管局郑价公〔2014〕2号


    8

    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住建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等

    《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豫发改收费[2015]157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市物价局、房管局郑价公〔2014〕4号


    9

    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和收费(含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票价、客运出租车运价、燃油附加费)

    交通
    住建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933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豫计收费[2002]74号


    10

    经营性收费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

    交通

    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改委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公路发[2010]71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07]234号、豫发改收费[2015]361号等


    11

    高速公路损坏赔补偿收费

    交通

    省发改委会同省交通厅

    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04]1074号    


    12

    高速公路联网服务收费

    交通

    省发改委

    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4]1824号


    13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标准

    交通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部、国家计委交公路发[1996]263号,省物价局、交通厅豫价工字[1996]第172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市物价局郑价金〔2013〕2号

    范围为营运车辆、旅客等站务收费。

    14

    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

    民政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发改价格[2015]129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

    范围为床位费、护理费等基本服务收费。

    15

    殡葬基本服务收费

    民政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发改价格[2012]673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计委、民政厅豫价费字[2000]95号,市政府郑政[2011]21号,市物价局、民政局郑价费〔2012〕10号,市物价局郑价费[2007]19号、郑价费〔2011〕22号、郑价费函〔2007〕114号、郑价费函〔2009〕37号、郑价费函〔2014〕5号


    16

    危险废物处置等服务收费

    环保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环保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74号,省发改委、环保局、卫生厅、财政厅、建设厅豫发改收费[2004]1533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4]1529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市物价局郑价费函〔2012〕114号


    17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

    卫计、人社

    省发改委会同省卫计委、人社厅

    国家计委、卫生部计价格[2000]962号),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改价格[2009]2844号,省政府豫政[2014]67号,省政府豫政办[2012]9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卫生厅豫计收费[2001]1018号、[2003]1642号;豫发改收费[2005]146、1378号、1379、[2006]1714号、[2008]60号、1293、1830号、[2010]230号、[2011]2377号、[2012]1256号、[2013]228号、[2014]1647号,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人社厅豫发改收费[2012]1732号等


    18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点)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旅游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1]2303号,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227号,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改价格[2008]90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8]1978号,豫发改收费[2012]209号

    省管以外授权省辖市、县制定价格。

    19

    有线电视收视维护收费

    广电

    省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国家广电总局发改价格[2004]2787号,发改价格[2009]2201号,省政府豫政[2010]2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5]267号


    20

    公办学校及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教育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财[2006]2号,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发改价格[2010]1619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豫教财[2007]74号、豫发改收费[2011]2288号、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省教育厅、财政厅教基一〔2013〕775号,市物价局、教育局郑价费[2012]7号,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郑价费〔2013〕6号


    21

    民办学历教育收费

    教育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改价格[2005]309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保障厅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

    按学校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

    22

    人才交流服务费

    人社

    省发改委

    省政府豫政[2015]35号,省计委豫计收费[2003]1219号

    范围为人事代理服务费、委托招聘招考服务等。

    2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收费

    质监、公安、环保

    省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5]985号

    不超过省定标准上限,检测机构自定。

    24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公安、城管(建)等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933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豫发改收费[2005]1881号,市物价局、财政局郑价费〔2011】23号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

    25

    垄断性交易市场服务费

    有关部门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21号,省政府豫政[2014]62号 ,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 

    除排污权交易服务费外,其他授权省辖市制定。

    26

    具有强制性特征的技术服务、检测检验等收费

    有关部门

    省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省测绘局豫发改收费[2005]1007号,省发改委、气象局豫发改收费[2013]557号,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12]228号

    包括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等收费。

    27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

    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改价格〔2015〕2754号,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豫发改收费〔2016〕383号

    暂不具备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条件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

    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

    定价部门

    文件依据

    备注

    1

    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

    电网

    省发改委

    省发改委豫发改价管[2005]40、41号


    2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和临时接电费用

    电网

    省发改委

    省发改委豫发改办[2004]97号


    3

    司法鉴定收费

    司法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省政府豫政[2008]52号,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14]1357号


    4

    律师服务收费 

    司法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省发改委、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04]1363号、豫发改收费[2015]157号

    范围为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

    5

    公证服务收费

    司法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3]1494号,省政府豫政[2008]52号,省发改委、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13]1345号


    6

    经营性收费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

    交通

    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改委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公路发[2010]715号,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07]234号、豫发改收费[2015]361号


    7

    高速公路损坏赔补偿收费

    交通

    省发改委会同省交通厅

    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04]1074号


    8

    高速公路联网服务收费

    交通

    省发改委

    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4]1824号


    9

    有线电视收视维护收费

    广电

    省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国家广电总局发改价格[2004]2787号,发改价格[2009]2201号,省政府豫政[2003]2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5]267号


    1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收费

    质检、公安、环保

    省发改委等

    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5]985号,省发改委、省测绘局豫发改收费[2005]1

    不超过省定标准上限,检测机构自定。

    11

    具有强制性特征的技术服务、检测检验等收费

    有关

    部门

    省发改委

    省发改委、省测绘局豫发改收费[2005]1007号、省发改委、气象局豫发改收费[2013]557号、豫发改收费[2012]228号

    包括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等收费。

    12

    垄断性交易市场服务费

    有关

    部门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21号,省政府豫政[2014]62号, 

    除排污权交易服务费外,其他授权省辖市制定。

    13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公安、城管(建)等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933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5]1881号,郑价费〔2011〕23号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

    14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住建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局计价格[2002]872号,省政府豫政[2015]39号,省计委、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豫计收费[2002]1394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郑价公〔2014〕2号


    15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

    电网等

    市价格主管部门

    省发改委豫发改价管[2014]1342号


    16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标准

    交通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部、国家计委交公路发[1996]263号,省物价局、交通厅豫价工字[1996]第172号

    范围为营运车辆、旅客等站务收费。

    17

    危险废物处置等服务收费

    环保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74号,省发改委、环保局、卫生厅、财政厅、建设厅豫发改收费[2004]1533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4]1529号、郑价费函〔2012〕114号


    18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

    有关

    部门

    市人民政府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改价格〔2015〕2754号,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豫发改收费〔2016〕383号

    暂不具备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条件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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