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01/2018-000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08 | 发布日期:2018-08-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现在非法集资的典型形式第一个就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就是我们俗称的P2P。它通过网上高额利诱的形式,鼓励投资人把钱投进来,吸纳到一定资金量以后就跑路。回报率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有可能是非法集资,千万不要参与。”8月8日,上街区司法局在亚星盛世小区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 维护金融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司法局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非法集资实际案例,呼吁市民提高投资风险意识,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
普法宣传活动中,司法局干警、民调员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了与非法集资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详细介绍了非法集资的定义、基本特征、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种类和形式、非法集资常见手段、社会危害、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法律处罚规定、如何辨识非法集资、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等内容,特别是搜集编辑发生在国内、省内近几年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小册子受到市民的欢迎,被很快索要一空。
“通过听你们的宣传,知道了非法集资是骗人的,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再有鼓动参与高额集资的坚决不参与,还要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也不参与。”家住盛世小区的马女士深有感触地说。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0多份,受教育群众1000多人,有力普及了“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等理念,彰显了“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的法治精神,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