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郑州市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实施方案

  • 索引号:747445745/2018-006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社会领域,投资,激发活力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8-08
  • 发布日期:2018-08-0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政策解读:关于郑州市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29号)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发改委牵头编制了《郑州市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29号)。

    三、目的意义

    《实施方案》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持深化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挖掘社会领域投资潜力,增加社会领域产品和服务供给, 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指导性文件,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民间投资活力, 不断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具体行动,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的战略举措、是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迫切要求。

    四、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一是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二是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三是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四是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五是加强监管优化服务。需要重点说明的有:

    (一)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

    《实施方案》提出,将分别制定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评估办法,新增服务和产品优先支持社会力量提供。要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审批事项。

    (二)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

    《实施方案》明确,鼓励各县(市、区)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谋划建设社会领域相关产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在放宽准入、人才引进、土地使用、金融支持等方面先行先试,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社会领域。

    (三)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鼓励各县(市、区)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谋划建设社会领域相关产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在放宽准入、人才引进、土地使用、金融支持等方面先行先试,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社会领域。

    (四)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

    《实施方案》指出,要依法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编制城市整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按照有关建设标准预留社会领域行业用地。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新供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依法按划拨方式供应。

    (五)加强监管优化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服务市场监管体系。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将引导社会力量进入本领域作为重要工作,对公立与民营机构提供同等的政策咨询、政策宣传、信息发布、评优评先等服务。要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 建立完善产业统计监测制度, 积极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会领域相关产业的良好氛围,全面推动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五、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郑州市行政区域

    六、适用期限

    长期有效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市发展改革委

    解读人:禹洁   

    联系方式:67180962


                               2018年8月8日


    相关信息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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