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8918/2018-0009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黄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非法挖沙取土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09 | 发布日期:2018-08-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各行政村也要成立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行政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专项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是强化联合协作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黄店派出所、黄店国土资源所、镇规建办、镇环保攻坚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巡防队等及各行政村各负其责的联合协作机制。抽调相关单位、站所工作人员组成巡查组,各行政村、各站所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对发现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并及时处置到位。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镇督查办要对各行政村、各站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宣传不到位,检查不详实,查处、配合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少报、漏报、迟报等及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实施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并纳入绩效考核。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各行政村及巡查组,要加强动态巡查力度,使巡查常态化,对发现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镇派出所设立举报电话,对于巡查发现及群众举报的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行为,立即开展立案侦查,从重处理,坚决遏制非法挖沙取土、盗采沙资源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