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本单位育龄妇女进行两癌筛查

索 引 号:005291265/2018-001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10发布日期:2018-08-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组织本单位育龄妇女进行两癌筛查

按照荥阳市卫计委要求,及时组织安排单位49周岁以下育龄妇女到荥阳市妇幼保健院参加政府免费安排的两癌筛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