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8-0018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10 | 发布日期:2018-08-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8年8月10日,郑州市工商局公交处郭东舟处长一行二人到我市督导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嵩阳工商质监所、卢店工商质监所以及消保科执法人员陪同检查。
郭处长一行首先听取了我市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各项文档资料;随后先后到市区和卢店镇对正常营业的电动车经营户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了经营户营业执照,张贴的行政告知书,与经营户签订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承诺书》;销售者执行进货检查验收情况,主要包括:供货商的主体资格;商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