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417/2018-003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13 | 发布日期:2018-08-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宽严相济推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为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进一步通过我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引导广大运输业户守法运输,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促进货运经营行业守法诚信经营,2018年8月10日,《郑州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理办法(试行)》发布。
《办法》结合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车辆营运资格审验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制度适用规则》对以下几种情形予以从宽:1、对经检测设备现场提示,主动到就近卸载场纠正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根据超限超载幅度,予以从轻或者免除处罚。2、对经短信或者邮寄告知书后,主动前来接受处理并承诺以后不再违法运输的,予以减轻60%的罚款处罚。对以下几种情形予以从重处罚:1、对未主动接受处理,经路面检查有非现场违法记录的超限超载车辆,与路面执法一并按照处罚标准予以从重处罚。2、对长期不到执法机构接受处理、证照不齐的违法运输车辆,依照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按照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将严重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信息推送至信用管理系统,包括信用中国(河南、郑州)和工商信用平台,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提醒广大车主,如若存在超限超载违法记录,请主动及时前往交通执法机构予以处理,以免影响企业或个人信用,造成更大损失。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