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6X/2018-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张文〔2018〕43号 | 成文日期:2018-08-13 | 发布日期:2018-08-1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张庄办事处村务公开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8月13日
张庄办事处村务公开管理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1、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2、村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3、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
4、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
5、宅基地的使用审批情况;
6、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
7、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8、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9、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和村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
10、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承发包情况;
11、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情况;
12、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实施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入和支出、收益使用分配、集资项目的收入和使用等其他财务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
1、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
2、通过广播,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
1、一般每年定期公开四次。每季度的首月10日前公开上季度内容。
2、下列事项要定期公开:
(1)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
(2)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月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 半月内公布;
(3)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4)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
3、下列事项要随时公开:
(1)经济项目承包;
(2)优抚费、救灾款物的发放;
(3)国家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
(4)征地补偿款分配使用、村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5)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
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
3、公开的内容要经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盖章,每月由“三资”中心出具上月度村“三资”变动明细表并加盖印章后,方可进行公示。
4、村委会要做好村务公开档案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以备查询。每次村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