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市皓月路(西四环~雪松路)道路新建工程

  • 索引号:679456687/2018-0005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8-13
  • 发布日期:2018-08-1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郑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市皓月路(西四环~雪松路)道路新建工程

    一、原则同意《河南郑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市皓月路(西四环~雪松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原则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点:郑州市城区西部皓月路(西四环~雪松路)。

    二、加强项目施工期管理,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施工期必须积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期间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施工噪声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夜间禁止施工;

    2、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扬尘采取喷淋、覆盖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建筑废料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防止露天长期堆放产生的二次污染;

    4、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简单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道路分段施工,施工人员比较分散,且人数较少,施工期间可利用附近公厕,不再专设旱厕等设施。生活污水全部经市政管网排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5、施工期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前,必须对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洗车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重复使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正常投运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设置垃圾箱,对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予以卫生填埋;

    2、经采取合理的整治措施并加强管理后,区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4a类标准;

    3、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二次扬尘,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和路面洒水等管理措施,对沿途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做好项目场所及周围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尽快恢复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五、未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

    六、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与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热力等部门密切配合、同期建设,避免重复开挖建设。

    七、项目建成,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由监察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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