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22/2018-000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14 | 发布日期:2018-08-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荥群办[2018]11号文件精神,依托网格做好全市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行动,我委依托各乡镇(街道)对下沉的辖区的清真食品进行模排检查。
在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中,聘请20名清真食品管理监督员,协助政府做好清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对全市所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户全部登记在册,统一制作检查登记备案表,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日常加强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提升清真食品网格化监管规范化、制度化程度,确保全市清真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