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2X/2018-0004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财政局 | 关 键 词:财政,决算,政府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14 | 发布日期:2018-08-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暨2018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7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50,0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250,325万元,为预算的100.13%,增长7.39%。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26,27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178,688万元、上级代发新增债券收入安排支出18600万元、加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97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5773万元、减去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300万元、减去当年收入短收安排73546,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525,645万元,全年实际支出525,5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9%,增长16.42%。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减去债务还本支出,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年终滚存结余59万元,扣除项目结转59万元,净结余为0。
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62,210万元,经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155,842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55,70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1%,增长5.83%。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80,87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178,688万元、上级代发新增债券收入安排支出18600万元(已经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批准)、下级上解收入759万元、加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4万元,减去当年收入短收安排79914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577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2141万元、债券转贷支出1700万元以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764万元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430,606万元,全年实际支出430,547万元,为预算的99.99%,增长13.98%。法定及重点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教育支出107,652万元,为预算的99.95%,增长16.26%;科学技术支出440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3.4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81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23.2%,下降原因:2016年拨付上级下达我市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扶持资金3000万元,2017年无此一次性因素,故同比下降明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7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5.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64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8.53%;节能环保支出9426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2.3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729万元, 为预算的100%,增长40.35%;农林水事务支出67377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0.94%;交通运输支出17512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4.91%;住房保障支出9775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3.06%。
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17年上级下达我市转移支付215871万元,预算执行中当年使用194,185万元。市本级安排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44288万元。
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2017年市本级预备费年初预算安排15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696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攻坚培训及宣传、贫困户子女办理户籍亲子鉴定费、养殖污染应急搬迁、困难群众居民医保补贴、淘汰黄标车补贴等支出。
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16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2974万元,为弥补2017年收支缺口,当年全部动用,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上级追加未支项目,归还中央借款本金、广播电视无线数字覆盖工程等方面。2017年底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使用部分增设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627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下级上解收入,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减去补助下级支出,减去债务置换支出,减去债务转贷支出,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终滚存结余59万元,扣除项目结转59万元,净结余为0。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45,280万元,后经五届人大常委会7次会议批准,将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94,20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94,2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15.73%。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80,580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2016年结转项目资金39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10794万元、减去当年收入短收安排77440万元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17,919万元,实际支出115,2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74%,增长25.45%。
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3985万元,预算执行中拨付305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森林生态后续工程补助、棚户区改造银行贴息、社区养老建设奖补等,其余资金93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2017年上级下达我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10794万元,当年使用9066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干线公路水毁抢修、土地开发、医疗救助、生态农业、彩票公益金支持文化化育事业发展等方面;余额1728万元年底结转下年使用。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加上上年结转、减去全年支出,减去债务置换支出,减去调出资金,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滚存结余2661万元(全部为市本级)。
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与全市数额一致,不再赘述。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80,580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2016年结转项目资金3985万元、上级财政追加支出10794万元、减去当年收入短收安排77440万元,减去补助下级支出47908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70011万元,实际支出673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2%,增长1.7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决算平衡情况: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加上债券转贷收入、加上上年结转资金,减去全年支出,减去债务置换支出,减去补助下级支出,减去调出资金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滚存结余266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根据我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从2017年起,社会保险基金实行郑州市级统筹,由郑州市统一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向郑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我市不再编报该项预决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因县(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规模较小,按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中反映。
二、2017年全市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7年年初我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44.88亿元。2017年上级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9.27亿元,其中:置换市乡两级政府存量债务9.25亿元。2017年上级下达我市新增债券资金1.86亿元,主要用于我市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扶贫开发项目以及乡镇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项目。2017年我市共偿还或核销债务0.8亿元。2017年底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5.97亿元,郑州市核定我市债务限额为52.35亿元,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不超郑州市核定的限额。
三、2017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下,全市财税部门团结奋进,克难攻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等各项工作,集中财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了各项民生事业,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1.坚持减税降费与依法征管并重,促进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和完善“营改增”税制改革,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免征、停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减收金额2350万元。坚持依法征管、综合治税,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协税、护税职责,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税收监控和稽查力度,重点关注政府投资和政府补贴项目纳税情况,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努力避免税收流失。全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5.68亿元,比上年增长12.9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比上年提高2.65个百分点。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规范非税收入账户管理,统管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收入,探索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提高非税收入收缴水平和效率,促进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2.坚持扩大投资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收入增长的基础上,适度扩大投资规模。不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建设,积极争取省政府代发新增债券和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贷款,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对棚户区改造、中心城区功能提升、污水处理厂、美丽乡村、学校建设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促进了城乡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贴息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工作,全年科学技术支出达到4436万元,比上年增长72.67%,重点支持重大科技项目、科普活动和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对中岳非晶、少林刚玉、翱翔航空等创新型龙头企业科技研发项目进行了奖励补助。加大对通用机场建设、产业集聚区、文化旅游专业园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申请省政府代发置换债券,基本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有效降低了债务成本;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确保了债务规模不超过郑州市批准的债务限额;完善债务管理制度,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使政府性债务风险始终保持在可控范围。
3.坚持厉行节约与改善民生并重,促进了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在财力紧张、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市人民。2017年,全市“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比上年下降14.5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40.14亿元,比上年增长16.68%,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36%。累计拨付教育支出10.85亿元。不断完善教师工资待遇标准,认真落实班主任津贴制度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发放中小学班主任津贴435.5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375.5万元,支持完成教师培训1.6万人次。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35个。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累计拨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资金1856万元。累计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亿元。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残疾人补贴、特困人员供养、孤儿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各项救助政策,不断完善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80元;孤儿养育标准达到城镇每人每年1250元、农村每人每年950元;统一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840元。认真落实就业培训补贴和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完成就业培训8525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260万元,实现新增城镇就业5775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676人。累计拨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7亿元。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和医保目录,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政策。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制度和慢性病防治工作。为基层医疗单位配备彩超、数字化动态呈像系统等医疗设备和体检车辆,有效提升了基层医疗单位服务能力。累计拨付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505万元。持续开展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累计拨付补助资金123万元。支持开展戏曲大赛等民间文化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扶持资金150万元。保障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机制正常运转累计拨付资金100万元。落实文化扶贫政策,为85个贫困村配备了阅览桌椅、健身器材和文艺器材累计拨付资金260万元等。累计拨付扶贫专项资金5.1亿元。大力支持实施整村推进、科技产业化、区域特色经济、易地搬迁等扶贫项目建设,支持实施雨露计划,完成贫困人口培训869人,增强贫困人口就业和创业能力。累计拨付节能环保资金2.65亿元。大力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雨污分流和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清洁取暖改革,支持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3.1万户。
4.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强监督并重,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对照国务院、财政部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的渠道、方式和内容,便于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编制2017年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同步编制了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预算,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各平台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参与安置区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积极谋划推进PPP项目,中心城区功能提升(一期)、市民文化中心项目顺利实施,南水北调、环嵩山旅游公路项目有序推进。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2016-2017年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33316万元,收回本级预算统筹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开通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现了政府采购网上审报、网上备案、网上竞价、网上采购,使政府采购更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2017年,累计实现采购规模11.1亿元,节约资金1.5亿元,节约率12%。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小金库”专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并改进财政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规范、安全、高效运行。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2017年,累计完成评审项目238个,总评审金额35.82亿元,审定金额32.33亿元,审减资金3.49亿元,综合审减率9.74%。
总体看,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市政府认真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四、2018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67,900万元,止6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8,808万元,为预算的55.55%,超序时进度5.5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7.5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2165万元,为预算的50.98%,同比增长31.45%;非税收入完成56643万元,为预算的65.03%,同比增长0.28%。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500,918万元,加上上级追加支出指标9482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支出11913万元,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607,652 万元,1-6月份实际支出242,661万元,为预算的39.93%,同比增长19.47%。
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73,370万元,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1215万元,为预算的52.61%,同比增长7.8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9660万元,为预算的41.32%,同比增长18.23%;非税收入完成51555万元,为预算的66.62%,同比增长1.06%。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50,396万元,加上上级追加支出指标94821万元,减去补助下级的支出指标20853万元等,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524,364万元。1-6月份实际支出192,986万元,为预算的36.8%,同比增长37.6%。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53万元,为预算的41.5%,下降3.68%。主要拨付党委、政府等行政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及少林景区发展运行维护费。
(2)公共安全支出8496万元,为预算的34.14%,同比下降6.09%。除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经费外,主要拨付电子警察系统三期工程建设资金372万元,交通设施维护资金222万元,郑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资金498万元,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资金401万元等。
(3)教育支出41440万元,为预算的28.24%,增长6.93%。主要拨付教育系统人员经费28312万元;公用运转经费4975万元;贫困生救助资金2315万元;薄弱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437万元;乡村教师补贴1163万元;民师养老补贴274万元等。
(4)科学技术支出3134万元,为预算的47.56%,增长3.56倍。除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经费外,主要拨付智汇郑州聚才计划资助专项资金315万元,登封玄武石纤等19家企业科技创新奖补及专利申请资助资金720万元,华润电力烟气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奖补资金1536万元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59万元,为预算的34.3%,增长10.93%。除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经费1104万元外,主要拨付各项文物保护维修类资金473万元,广播电视网络运营、电影场次补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资金306万元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1万元,为预算的42.67%,增长106.74%。除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经费外,主要拨付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5167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特困人员、残疾人救助补贴239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4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1353万元,2017年离退休人员及民师人员取暖费1238万元,基层卫生服务项目建设资金374万元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52万元,为预算的42.69%,同比下降3.09%。除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经费外,主要拨付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87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869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卫生服务专项资金2539万元,公立医院改革资金76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置体检设备及体检服务车829万元,市属破产困难企业改制参加医保补贴资金513万元等。
(8)节能环保支出7934万元,为预算的80.3%,同比增长2.53倍。除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经费外,主要拨付2017年度三家电力行业燃煤削减奖励资金5984万元,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污染源及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建设302万元,14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配套资金150万元等。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061万元,为预算的68.9%,增长5.48倍。除拨付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经费2880万元外,主要拨付城市环保洗扫车、吸尘车等18辆环卫清扫车辆购置资金550万元,支付市区路灯电费340万元,市政运营、园林管护、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等资金690万元,我市各项专项规划资金及经费220万元,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款15000万元等。
(10)农林水事务支出20858万元,为预算的32.2%,增长48.84%。除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经费外,主要拨付扶贫开发项目资金6066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273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金337万元,购买南水北调指标交易费920万元,白沙引水工程运营费46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饮水工程资金1394万元,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资金761万元等。
(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9387万元,为预算的65.85%,增长66.83%。主要拨付登电集团、新登集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7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56,800万元,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4895万元,为预算的20.99%,同比增长141.28%。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45,671万元,加上上年结转项目资金2661万元和上级追加支出指标3412万元等,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251,679万元。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20,565万元,为预算的47.9%,同比增长164%。
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4895万元,为预算的20.99%,同比增长141.2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63190万元,为预算的18.05%,同比增长118.9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1386万元,为预算的189.77%,同比增长8.9倍,主要是今年以来,建设项目推进速度明显加快,且建筑体量大,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同比增长明显;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319万元,为预算的39.88%,同比增长59.5%。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45,671万元,加上上年结转资金2661万元、上级追加支出指标3347万元,减去补助下级的支出指标48483万元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203,196万元。1-6月份实际支出71810万元,为预算的35.34%,同比增长2.76倍。
(三)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 整体财政收入企稳回升,同比增长明显,但新兴产业规模仍较小,尚不能对税收收入起到有效拉动作用。截止6月底,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8,808万元,同比增长17.55%,其中:税收收入同比增长31.45%,呈现出高增长态势。传统支柱产业中,煤炭、电力、建筑等行业均表现为恢复性增长,1-6月份,比去年同期增收的行业有煤炭、电力、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建筑及房地产,分别同比增长81.93%、19.8%、20.15%、34.49%,煤炭行业受企业陆续开工生产,煤炭产销量大幅提升及价格上涨因素影响,税收增收明显;电力行业主要是去年同期开工不足,而今年基本正常生产,故税收相比增长明显;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受环保设备陆续完善后开工生产,且价格上涨等因素,税收同比增长明显;建筑及房地产业主要受在建工程数量比去年增加、楼盘开售及清缴收储土地环节税收等因素影响,税收增长明显。同时,我市新兴产业如生物医药、装备及制造、家居、电子信息制造等,虽税收增速高,但税收规模相对较小。据统计,全市79户新兴产业企业1-6月份共实现地方级税收3355万元,同比增长15.45%,但规模仅占税收收入的3.64%,尚不能对我市税收起到明显拉动作用。
2. 乡镇级收入进度情况好于市本级,但各乡镇之间表现差异较大。市本级收入完成91215万元,为年度预算173,370万元的52.61%,超序时进度2.6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7.87%;乡镇级收入完成57593万元,为年度预算94530万元的60.93%,超序时进度10.9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37.01%。17个乡镇(区)办中,有东华镇、中岳办、石道、送表、卢店、宣化、徐庄、嵩阳办、告成、君召、大金店、少林办、阳城、唐庄等14个乡镇(办)完成了序时进度,其余3个乡镇均未达到序时进度。从增长情况看,除颍阳同比下降外,其他16个乡镇(办)收入均呈现增长,特别是大金店、东华镇、白坪乡、宣化镇、阳城区和少林办等6个乡镇增幅较大,增幅均在40%以上。
3. 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在郑州六(县)中排末位,增速排第三位。截止6月底,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8,808万元,同比增长17.55%。在郑州六县(市)中,规模排末位,增速排第三位。完成规模前五位的新郑市、中牟县、荥阳市、巩义市和新密市分别高出我市264,005万元、164,125万元、110,728万元、101,222万元和38573万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比前两位的巩义市(18.74%)、新密市(18.26%)分别低1.19和0.71个百分点。
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进度严重滞后,收支逆差日渐扩大。1-6月份,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6.32亿元,仅为年度预算35亿元的18.05%,短序时进度31.95个百分点,收入进度严重滞后,支出却达到11.65亿元,当年收支逆差5.56亿元。这一方面制约了我市相关支出项目的安排,另一方面严重影响到正常财政资金的调度。
5.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了民生及重点支出需求。1-6月份,财政部门积极协调筹措资金,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我市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的资金需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2,661万元,财政支出中的民生支出173,31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35,085万元增长28.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1.42%。与国内生产总值密切挂钩的八项支出共计171,79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49,817万元增长14.6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4.58%。
(四)下一步财政工作安排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进一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确保经济健康平衡发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培植财源,抓好收入征管。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紧紧围绕郑州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提出的全市综合治税工作总体思路,制定完善涉税信息目录,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部门间涉税信息高度共享、相互印证的税源管理机制,提高政府财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紧盯传统支柱产业与支持新兴产业工作要齐头并进,同时积极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扩大税源增长点,实现地方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2. 合理调度资金,加强预算支出管理。1-6月份,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2,661万元,为预算的39.93%,短序时进度10.07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9.47%。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梳理年初预算安排的各项支出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达到付款条件的支出及时办理支付,同时,合理调度资金,聚焦扶贫攻坚,加大年初安排的扶贫项目推进力度。在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交通等领域整合各类资金,向贫困乡镇及贫困人口倾斜。支持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农林水、大气污染治理、散煤治理等投入力度,着力改善民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债务管理、防控债务风险,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提出的债务风险防控要求及我市债务风险防控目标,进一步完善相关债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针对我市债务率指标预警程度,按照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工作,确保年底退出债务风险提示地区。
4. 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下半年市财政将从以下方面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对市直各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讲解预算绩效管理理论、政策及管理流程,提升财务人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业务水平,为全面开展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二是7-9月份开展绩效目标试点。选取试点单位的重点项目通过信息化系统开展绩效试点,并通过专家集中论证对指标进行审核把关,为实现预算绩效闭环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三是10-12月份全面铺开绩效目标申报。在前期目标申报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所有预算资金,要求所有预算单位进行目标申报,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
5. 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经制度、严防违纪现象发生。根据省委巡视组巡视郑州反映的财经纪律执行方面的相关问题,市财政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研究,全面梳理现行的各项财经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文件,抓好制度执行,完善监督措施,硬化预算约束,不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行为,完善动态管理监控信息系统,及时对预警问题进行研判、调查、通报和处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几个月,我市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面临着诸多困难和压力,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地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对财政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报告完毕。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 :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非税收入: 是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营改增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区域之间的横向不平衡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税制条件下平衡地区间财力差距的一项重要制度,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下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在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具体构成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主体,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规模等客观因素,按照统一公式计算分配。
专项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的资金补助,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政策,重点用于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领域。
民生支出 :是指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置换债券资金: 地方债置换是指地方政府在利率适度的条件下,通过发行新债置换利率较高债务,将所欠债务顺延的一种方式。该形势下发行的债券即为置换债券,通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新增债券资金: 即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是指政府与社会主体之间,为何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第二部分
2017年登封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我县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215871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13197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3899万元。根据上级要求的每笔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办法及支出科目,当年已安排支出213157万元,剩余2714万元已按规定结转2018年使用。
第三部分
登封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我县债务余额448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4296万元,专项债务324504万元
2017年上级下达我市政府性债务限额为52.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91亿元、专项债务34.44亿元。
截至2017年年末,我县债务余额4596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0456万元,专项债务319178万元。
第四部分
登封市2017年财政“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我市本级财政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共计2658.14万元,比上年的2978.22万元,下降10.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因公出国23.42万元,比上年42.02万元下降44.26%之外。公务接待费507.35万元比上年的646.48万元下降21.52%,公务用车维护1951.33万元,比上年2289.72万元下降14.78%,2017年新发生公务用车购置176.04万元。
第五部分
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6〕62号)的精神,我局于2016年10月下达了《登封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积极开展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