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49/2018-00161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业务信息/市容市貌综合整治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城市管理,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实施方案
文    号:登政办〔2018〕47号成文日期:2018-08-06发布日期:2018-08-1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6日              

 

登封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4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简称“双修”)工作,深入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为统揽,紧紧围绕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城市基础设施不健全、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不完善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双修”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重要手段,全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历史文化名城。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加强部门分工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保障政策,整合各类资源、资金、项目,强化协同推进。

(二)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和城市发展规律,坚持规划引领,项目化推进,以百域建设提质工程为载体,强化“双修”工作衔接,增强系统性、整体性。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城市生态状况、发展阶段和经济条件的差异,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做到近远结合、分类推进。

(四)保护优先,科学推进。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修复受损生态,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科学推进“双修”工作。

三、主要目标

围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突出抓好“双修”工作,将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作为老旧片区改造、老旧小区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历史街区保护等工作的重要手段,用“再生态”的理念,修复城市中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用“更新织补”的理念,拆除违章建筑,修复城市设施、空间环境、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特色和活力,实现城市修补。从2018年开始,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载体,同步推进“双修”,利用3至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实施完成。2018年8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专项规划编制,谋划一批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的“双修”项目,纳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库,同步开工建设;2018年年底前,总结建设经验,完善设计方法,探索保障机制;2019年全面推广;至2020年,通过努力,“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凸显。

四、重点任务

(一)修复城市生态,改善生态功能

1. 加强山体修复。加强对城市山体自然风貌的保护,严禁在生态敏感区域开山采石、破山修路、劈山造城。开展对裸露山体、采石场等自然风貌的普查,重点对城区周边的煤矿沉陷区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受损山体及沉陷区修复计划,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的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恢复自然形态,重建植被群落。在保障安全和生态功能的基础上,探索多种山体修复利用模式。在荒山或废弃矿坑,开展荒地荒山造林和废弃矿坑修复试点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2. 加强水生态修复。深入开展水环境治理和修复,深入推行河长制,基本完成河道综合整治任务。加快河堤生态修复,城市防洪排涝、水体连通等项目建设,形成生态型循环水系。重点推进书院河、双洎河、寺里河水系治理、生态绿化等治理工程,依托水系治理,建设滨水湿地,恢复两岸水生态。2018年底前,建成规范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成区内全面消除水体黑臭现象,基本完成城市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和排污口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住建局、林业局、相关乡镇(区、办)

3.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下的排水系统设施建设,恢复和构建水生态系统,实施治水蓄水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推进海绵型绿地系统、海绵型道路广场、海绵型小区单位建设。新建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旧城区要结合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改造,2018年划定1平方公里左右示范区,全部实施海绵化改造。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环保局、城乡规划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4. 加快生态绿地建设。按照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绿地率达到3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的标准,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开展“增量、提质、升级”,加快太室阙公园、中岳公园、文化公园等项目建设。结合老旧片区建设提质,通过拆迁建绿、破硬复绿、立体造绿、见缝插绿,建设微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2018年底前,新增绿地21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城乡规划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二)修补城市功能,提升环境品质

1. 改善交通通行能力

(1)道路路网建设。加快“断头路”、“卡脖路”打通工程,完善城区路网结构,增强城区通行能力,优化道路断面和交叉口,适当拓宽城市中心、交通枢纽地区人行道宽度,完善过街通道、无障碍设施,推广林荫路,加快绿道建设,鼓励居民步行和自行车出行。2018年底前,中心城区完成25%以上“断头路”、“卡脖路”的打通改造。加快道路交叉口渠化整治,中心城区基本完成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渠化改造工作,完成30%以上主干道的路口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2)公共交通建设。加密公交站点设置,强化交通换乘衔接。2018年底前,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85%以上。持续增加环保绿色公交投入,加快公交智能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3)停车场建设。实施差异化停车需求管理。提高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鼓励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设施建设,合理利用公共绿地地下空间,按比例配建充电设施。2018年底前,城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60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乡规划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2. 提升市政设施承载力

(1)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快老旧水厂改造,强化供水管网监管,落实二次供水管理,有效防控饮用水污染。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不达标水厂改造。开展水质提升工程,在公园、车站、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周边设置10个以上直饮水点。新建改造配水管网100公里以上,加快使用超过50年及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实现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低于11%,公共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5%以上、85%以上。鼓励开展污水再生资源化利用,加快再生水配套管网建设,2018年底前,缺水型城市、县城再生水利用率分别不低于25%、10%,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目标。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委、教体局

(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实现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河流地表Ⅲ类水体标准,能见度5米以上。至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务局、建投集团、各乡镇(区、办)

(3)实施集中供热。加快城市供热管网改造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原则上新建小区、单位和老旧片区改造要同步配套集中供热设施。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4)燃气设施建设。推进中心城区燃气次高压管线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燃气调峰、应急、储备能力,保障居民正常供气。加快架空管网和埋地管网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老旧热力站、二次管网改造工程。推进中心城区燃气次高压管线等重点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3. 增强公共服务功能

(1)教育设施建设。按照幼儿园300米、小学500米、中学1000米的服务半径及服务人口规模标准,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大班额”问题,满足学龄前儿童就近就地入园需求,2018年底前,全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7所,新增公办幼儿园2所。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单位:建投集团、相关乡镇(区、办)

(2)医疗养老配套。加快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现有综合性医院和中医类医院,根据需要设置卫生服务站。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医养融合养老机构,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打造2个以上医养融合养老机构,配套完善3个以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3)文化设施建设。改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设施条件,加快街道及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不低于200平方米、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不低于400平方米、文体广场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逐步完善综合文化设施。加快市民文化中心建设,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4)体育设施建设。按照《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2016-2020年)》要求,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两场三馆)建设,推进现有设施逐步向公众免费开放。结合生态功能区、公共绿地和城市主题公园设置自行车交通圈、远距离步行健身圈及各类体育活动场地,满足群众健身需求。2018年底前,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打造15分钟健身圈。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武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4. 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1)历史文化保护。坚持修旧如旧、修古复古的原则,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打造彰显特色文化风貌的城市名片,鼓励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厅(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2018年8月底前,要完成城区历史建筑的公布确定、挂牌和建档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完成1条以上历史文化精品特色街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文物局、文广新局、嵩阳办

(2)户外广告整治。2018年全面启动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以部分城市主干道、形象道路为试点,实施门头招牌升级改造;2019年底前,基本拆除中心城区内违规户外广告。建立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设置监管机制。重点开展整治规范建筑物屋顶标识招牌专项工作,清理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即突出建筑物实体)的标识招牌,指导重设或新设的建筑物标识招牌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2018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方案实施范围内建筑物屋顶标识招牌整治规范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3)实施“亮化登封”。2018年底前,中心城区实现主干道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9%,其他街道照明设施完好率均达到国家标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4)沿街建筑立面整治。实施城市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提升,对建成年代较远、外墙装饰混乱、陈旧破损褪色、有明显污迹和有碍观瞻、影响市容的建筑物,进行重新装饰、装修;对外立面基础较好的建筑物,以整洁和翻新为主,进行外表清洗、粉饰;对重要路口节点处的标志性建筑物,进行提标升级,提高品位。2018年底前,完成城区沿街违章建筑、构筑物的拆除工作,主次干道完成占道经营和户外广告集中整治任务,分别完成达标街区3条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5)“城市家具”管理。实施公交站台、通讯电力交接箱、线杆、标识牌及道路隔离带、信号指示灯等“城市家具”专项整治行动,现有道路两侧重点实施规范改造,保证整洁靓丽、规范有序。2019年底前,完成主要道路“城市家具”的整治改造。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5. 老旧小区整治提升

按照《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住品质为目标,做好老城区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的联动整治工作,大力推进环境净化、绿化、亮化、立面整治和供暖供气、雨污水管网及强弱电规范管理等重点工作,高标准改造提升一批老旧街区和背街小巷,实现“路要平整、绿要提质、灯要明亮、水要畅通、车要有序、线要规整、面要美观、违章要拆除、设施要齐全”的标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推行“规划师进社区”,以社区、小区、街区为单元配备社区规划师,编制规划、制定标准,实施社区微更新、微干预、微治理。2018年8月底前完成示范区建设,逐步全面开展;年底前,完成10条以上背街小巷和3个以上示范街区的整改工作,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完成20%的年度任务。至2020年,基本完成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工作任务,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城市风貌优美、人居环境和谐的新型城区。
    牵头单位:嵩阳办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房管中心、城乡规划局

6. 实施“厕所革命”

按照5座/平方公里的国家标准规划布局,沿主要街道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一般道路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滨河公园服务半径不大于800米,加大公厕建设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城市车站、公园、广场、商业区的公园达到I类标准,沿城市主要干道的公园基本达到Ⅱ类标准,其他一律达到Ⅲ类标准。2018年底前,新建公厕45座,对43座老旧公厕进行全面维修。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城乡规划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7. 违法建设集中清理

全面开展全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清除各种堆积物品和影响环境面貌的非法设施,完成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健全权责明晰、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帐,依法分类处理,严控新增违法建设。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五、实施步骤

(一)开展调查评估(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30日)

对城市现状进行摸底调查、综合分析和科学评估,找出生态问题突出、亟需修复的区域,梳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的不足和短板,诊断城市生态、功能、空间、风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双修”工作重点。

(二)加快规划编制(2018年7月1日-2018年8月31日)

强化规划引领,2018年8月底前完成“双修”专项规划编制,开展相关专题研究,统筹协调城市绿地系统、水系统、海绵城市等规划,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规划,明确城市环境整治、老建筑维修加固、旧厂房改造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要求。制定出台“双修”实施方案,开展“双修”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

(三)推进项目实施(2018年9月1日以后)

按照“双修”规划成果和实施方案,全部细化为具体项目,建立项目台账。将“双修”项目全部纳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库,通过审查的项目信息要准确、完整地录入“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明确项目的位置、类型、数量、规模、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加快项目设计、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尽快集中建设一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项目,有力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统筹、部门联动”的责任体系,成立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双修”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同步开展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同时,积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双修”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坚持项目带动、项目化推进,要将“双修”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转化为具体实施项目,建立项目台账,全部纳入2018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和项目库。实施项目管理制度,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管理,每月按时上报项目进展,及时报送重大建设信息。

(三)做好要素保障。各相关单位要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合力。发改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支持政策,加快项目立项审批或备案;国土部门研究土地政策和保障措施,健全完善用地保障机制,确保“双修”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到位;财政部门研究资金筹措方案,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考核督促制度,明确目标管理和任务要求,采取平时督导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加大对“双修”工作的跟踪指导,查看工作实效,考核成绩纳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考核评价。定期组织现场观摩讲评活动,学习经验、相互交流。建立奖惩机制,按照考评结果予以奖励,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落后单位进行通报。

(五)鼓励公众参与。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双修”工作的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创造条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成果共享,形成人人关心、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让群众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中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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