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市2018年博士后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

为做好2018年博士后经费资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发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人社专技〔2012〕12号)和《关于印发郑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发基地)资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郑人社办〔2017〕158号)有关规定,现开展博士后平台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根据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以来,通过郑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上申报,经国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和博士后研发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申报资助经费。

二、申报条件

按照郑州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及经费拨付有关要求,结合郑州市博士后工作实际,此次申报的三项资助经费分别为:

(一)博士后启动资助。博士后平台完成基础建设、相关培训、博士后项目设立等工作的;

(二)博士后引进(工作)资助。开展博士后工作,并通过国家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

(三)博士后结项资助。博士后项目完成,博士后顺利出站,达到预期效果的。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博士后启动资助

1.《郑州市博士后平台资助申报审核表》;

2. 相关工作情况说明;

(二)申报博士后引进(工作)资助

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

1.《郑州市博士后平台资助申报审核表》;

2. 博士后进站通知书复印件;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1.《郑州市博士后平台资助申报审核表》;

2. 省人社部门对其开展博士后工作的认定材料;

(三)申报博士后结项资助

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

1.《郑州市博士后平台资助申报审核表》;

2. 博士后出站通知书复印件。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1.《郑州市博士后平台资助申报审核表》;

2. 博士后科技成果相关说明材料。

特别说明: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同时上报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各博士后平台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材料相一致)于2018年8月21日前报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二)各博士后平台单位需将审核后的纸质版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处(郑州市陇海西路工人路交叉口西南角13楼1314房间)。

联系人:贺若毅     电话:0371-67981520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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