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开展公职人员廉政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 索引号:416048067/2018-0008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 关键词:综合,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8-15
  • 发布日期:2018-08-1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开展公职人员廉政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掌握和综合评价我区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推进能力提升、工作提速、服务提效等方面,根据市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郑州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组织开展对全区副科级以上公职人员廉政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纪工委日前出台了《关于建立郑州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公职人员廉政档案的通知》。其内容主要从个人基本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等方面开展。廉政档案的建立为年度考核、业绩评定、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提供依据;为对公职人员实施廉政谈话、提醒或诫勉谈话及采取组织措施等提供依据;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为其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相关依据。

    今后,郑州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副科级以上公职人员考察、推荐、提拔、任用、调动、调整干部,都将以廉政情况书面意见作为重要参考。纪工委要求全区副科级以上公职人员要高度重视,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由他人代笔,廉政档案内容要与个人干部档案内容相一致。纪工委将派专人负责收集、建立、归档,一旦发现态度不端,应付对待者,将严肃问话,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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