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 索引号:795746147/2018-000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二七区长江路街道
  • 关键词:通知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8-15
  • 发布日期:2018-08-15
  • 体裁
  • 生效日期:2018-08-15
  • 废止日期
  • 关于召开“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关于召开“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党性是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加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二七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二七组〔2018〕121号)要求,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解决在上级巡查中发现的一些党员意识淡薄、言行失范等问题,结合我街道实际,定于8月底之前在全街道各基层党支部集中开展以“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题与基本要求

    以“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为主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风党纪、党章党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信仰模糊、规矩不严、作风不实、言行不一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不牢,背弃唯物史观、不信马列信鬼神,私下信“风水”、玩念珠;二是党的意识淡化,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表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言论,肆意传播小道消息;三是宗旨观念淡薄,自我思想、利己思想严重,漠视群众疾苦,对待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四是担当意识不强,精神萎靡不振,工作消极懈怠,不愿为、不会为、不善为等等。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员队伍中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引导广大党员切实做到“四个合格”。

    二、时间安排

    2018年8月31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组织生活会召开后5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情况报告。

    三、参加人员

    原则上党支部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不参加组织生活会;对于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党支部以一定方式让流动党员参与学习。党组织必须把召开情况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

    四、程序步骤

    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把握以下6个环节。

    (一)精心组织学习。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尤其是关于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增强党性的重要性,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奠定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对存在问题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方式,主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征求意见务必具体明确,防止空对空、搞形式。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三)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个合格”为标准,对照党章要求和党规党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查找自身在信仰信念、党性意识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担当意识不强等问题。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要列出问题清单。

    (四)召开支委会。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党员要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见人见事,不能遮遮掩掩、泛泛而谈。相互批评要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用事例说话,防止不痛不痒、蜻蜒点水,以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上,每名党员要在党员意识淡薄、言行失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之间批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党员自我批评和党员之间互相批评可分党小组进行。会上,党支部书记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査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六)抓好问题整改。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班子、党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并作出整改承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在整改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犯有错误的同志,鼓励他们主动讲清问题,勇于改正错误;对个别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而又不作自我批评、拒绝帮助的同志,要加强谈心谈话,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周密安排,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所辖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要派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在组织生活会后进行总结点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持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出质量、取得实效。

    (二)强化带头示范。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带头谈心,会上要带头发言,带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带头整改落实,发挥表率作用。广大党员要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明要求、查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提高党性修养意识。

    (三)切实抓好结合。要把组织生活会与加强支部建设结合起来,与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与促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工作、思想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牢记党员身份,把对党的坚定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矢志不渝为打造“三个二七”、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新城区而努力奋斗。

     

                   中共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