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路街道“四机制”创建督察工作新机制

索 引 号:358372861/2018-0062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和路街道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21发布日期:2018-08-21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8-21废止日期:2018-08-21
人和路街道“四机制”创建督察工作新机制

一是主要领导负责制。强化对大督察工作领导和监督,推行大督察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实施督察工作一把手工程,做到督察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督察过程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督察结果主要领导亲自审核,督办问题主要领导亲自参与解决。

二是排查问题多方参与制。一是动员辖区居民、公共单位积极参与到街道各项工作中来,组建社区志愿者服务队,通过举办活动、日常监督、建言献策等多种形式参与到街道各项重点工作中来;同时建立街道内部的督察部门,社区设立督察专员,通过日督察、社区互查等多种形式发现问题,及时化解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问题化解分工联动制。对上级部门重点交办、督办和通报的问题,在街道主要领导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谁分管,谁牵头,谁分包,谁尽责”的原则,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所在社区及时认领,迅速落实。同时对重要问题,实施部门联动机制,做到即合理分工又多方戮力,形成工作合力、产生共振效应,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四是长效自我督察机制。督察人员对项目建设、工地扬尘以及工作纪律、值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至街道工作微信群,对问题事项、问题人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坚持每周下发一期督查通报;每月对督察结果、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汇总,召开月督察工作例会,由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点评,评优评差,督促工作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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