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原区征收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原区征收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 补偿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地点位于市场街71号,
我单位现有工作人员38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正科级),正科级干部1人。内设征收一科、征收二科、征收三科、综合科、人事财务科、法制科、工程安监科、信访科、协调处理科等9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原区征收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中原区征收办本级。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服务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76.3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 增加43.03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57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76.32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57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32万元,占94.79%;项目支出30.00万元,占 5.2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76.3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增加43.03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03万 元,增长8.0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4.05万元,占0.7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14.82万元,占2.57%;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521.05万元,占90.41%;农林水(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36.40万元,占6.3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6.11万元,支出决算为 57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 异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0.37万元,支出决算为50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2.48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1.88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增。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6.32万元。与2016年相 比,增加38.03万元,增长7.48%。 变动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98.39万元,主要包 括:基本工资114.99万元、津贴补贴198.49万元、伙食补助费16.24万元、绩效工资61.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6.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31万元,退休费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8.72万元,住房公积金38.22万元;公用经费 47.9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19万元,邮电费1.6万元,维修费6.04万元,培训费4.18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工会经费5.5万元,福利费2.28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8.4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 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 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18万元,占100.00%,完成预算的18.42%。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加班用餐。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06万元,下降24.75%,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招待费支出,厉行节约。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9个、来访人员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共组织对0个主要民生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共组织对0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 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较2016年度 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 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 年 期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 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用于保障中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