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731333618/2018-00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关键词:预算,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8-22
  • 发布日期:2018-08-22
  • 体裁
  • 生效日期:2018-08-22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区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和建筑施工噪音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公共场所散烧原煤、焚烧杂物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场以外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对侵占道路行为的非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方面查处城市雕塑建设与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8)负责城市违法养犬的查处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中原区信息数字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利用信息数字化的优势,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加强社会治安技术防范,逐步实现城市管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的科学化、数字化。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辖区城市管理问题全面监控工作,依据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指令及区中心发现的问题,向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派遣整治任务,并核实任务落实情况,回复有关结果;

    (2)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监控工作,向公安、安检等部门提供安全防范和警报信息。

    (3)负责重要信息存储工作;

    (4)负责中心机房和有关设备的维护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行政执法局,我局属行政单位,现实有人数253人。现有科室5个(局办公室、宣教科、法制信访科、督察指挥中心和纪检监察室),派驻中队13个,直属中队2个,街景指挥部和违法建设指挥部各1个。

    2.我局二级机构数字化服务中心属事业性单位,现实有人数86人,其中事业编制14人,聘用人员72人。内设机构:办公室,维护科,监控科,督查科,分控中心。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034.7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 增加678.42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补发项变动较大。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5,034.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034.7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5,03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4.54万元,占82.12%;项目支出900.25万元,占 17.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34.7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增加678.42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补发项变动较大。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4.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8.42万 元,增长15.5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补发项变动较大。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4.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23.06万元,占0.46%;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0.69万元,占0.2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106.19万元,占2.11%;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4,637.39万元,占92.11%;农林水(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257.46万元,占5.1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28.42万元,支出决算为 5,03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2017年工作任务比较重,时间比较紧,培训工作耽搁。城管执法人员工资有所变动,执法服装改革,服装费有所变动和公积金基数变化。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作任务比较重,时间比较紧,培训工作耽搁。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3742.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3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人员工资有所变动,执法服装改革,服装费有所变动。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5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变化。

    六、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34.54万元。与2016年相 比,增加828.05万元,增长25.04%。 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补发项变动较大。其中:人员经费3,708.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 426.3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1.00万元,支出决算为 70.00万元,完成预算的9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根据十八大精神,本着大力弘扬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 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0.00万元,占 100.00%,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机关、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郑州市中原区信息数字化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会议支出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

    与上年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路桥、保险、审验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0.20万元,下降12.71%,主要原因是根据十八大精神,本着大力弘扬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减少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无变动。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人员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组织对0个主要民生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共组织对0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5.69万元,较2016年度 减少23.44万元,下降6.3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大力弘扬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减少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 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8.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 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4辆、一般执 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刊物发行收入,XX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是指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 政执法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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