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78/2018-004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23 | 发布日期:2018-08-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做好2018年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按照中牟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推进会要求,县建设局危房改造工作小组和第三方评估机构人员,到雁鸣湖镇对5户低保户等其他3类重点对象积极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认定工作。
本次认定工作依据住建部颁布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按照农村房屋等级简要定性标准,对农村住房进行认定。按照县政府要求,我镇印制了《贫困户住房安全认定表》,实行“一户一表”制,按照房屋认定标准,着重从房屋地基结构、承重墙体、梁柱、屋盖等方面进行认定,认定C级的为需要维修的住房,D级为需要重建的危房。
为确保把住房安全认定工作落到实处,工作小组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是明确认定任务:对5户低保户逐户认定,详细了解贫困户现住房情况,确保贫困户住房认定无遗漏。
二是严把认定标准:严格对照《农村房屋等级简要定性标准》,认定贫困户住房等级,做到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能享受改造政策,确定危房的要纳入2018年改造范围,做到应改尽改。
三是加强乡村配合:与村干部紧密联系,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发挥村干部的优势,共同把认定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抓紧时间进度:严格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危房认定工作,及时将危房上报,根据贫困户具体情况制定改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