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46/2018-000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嵩管委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23 | 发布日期:2018-08-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8月14日,在嵩管委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深化保护嵩山、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活动暨景区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会议。登封市副市长史战胜,嵩管委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贾川、周华芳,嵩管委领导王玉存,集团公司董事长王金北,合资公司总经理胡凌峰出席会议,公安局、交通局、旅游局、宗教局、食药局、教体局、少林办、嵩阳办、中岳办、合资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嵩管委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嵩管委领导王玉存主持。
会议首先宣读了《关于深化保护嵩山、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活动暨少林景区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关于深化保护嵩山、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活动暨嵩阳景区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
其次,港中旅合资公司总经理胡凌锋同志做表态发言。
最后,登封市副市长史战胜结合我市“双保”综合整治工作,从正确认识开展景区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开展“双保”暨景区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必要性;正视景区提升工作存在的差距性;坚持不懈持续开展景区服务提升工作四个方面做了重要指示。他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景区环境整治提升是事关嵩山风景名胜区发展和全市旅游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深入开展景区整治提升工作,全面提高景区服务管理水平;二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单位要对照工作要求,强化整治措施,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整治提升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三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不讲困难,不讲条件,扎实开展景区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